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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1-04198 发布日期: 2021-07-29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服务便函〔2021〕50号

印发时间:2021-07-28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近日,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印发了《第六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总体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新博会”),本届新博会由工信部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以“创新·引领发展”为主题,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展示新材料产业发展成果,将于9月2日至4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举办。为做好我省参展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博会基本情况

第六届新博会线下展展览面积2.3万㎡,设置1100个国际标准展位。展区分为主展区、主办省展区、主宾省展区、主宾企业展和地方展区。展品分为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关键工艺技术与设备、专业服务等5方面产品和服务。

本届新博会将举办国际新材料产业发展主论坛;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航空航天新材料、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材料、核工业与基础能源新材料、石墨及石墨烯新材料,国际新材料产学研用峰会暨材料学院院长高端论坛等分论坛;合作交流、项目推广、成果交易、技术与服务对接等活动。

本届新博会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平面展示和VR虚拟展厅展示。通过企业及展品文字介绍、展品图片、虚拟展厅、虚拟展台、企业宣传视频、语音讲解等方式实现。

二、做好我省参展工作

(一)我省组展基本方案。由厅生产服务业处牵头会同材料工业处共同开展我省组织工作。按照新博会总体工作实施方案,我省设浙江新材料主题馆,以特装形式参展,主要展示我省新材料领域的成就及部分有代表性的新材料企业组成,企业将从各地报名参展的企业中选取若干家;同时,设若干企业标准展,视报名情况定。

(二)各市要积极动员企业参展。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可根据各自分工,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处室的专业优势,动员所辖地的新材料领域骨干企业及关联企业参展。参展产品符合“创新·引领发展”的展会主题,能充分反映我省新材料产业的“高精尖”特色,展示我省新材料产业的前沿技术、制造水平、产业优势,无知识产权纠纷。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展品运费、参展人员差旅食宿费等由企业自理。展会服务等相关具体事务由第三方机构负责。

(三)组织企业开展交流合作和对接。展会期间,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可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组织经信系统相关人员、有关新材料企业、新材料装备制造企业,以及新材料应用企业赴会观摩、交流合作,开展招商引资,采购洽谈等。展会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四)报名方式。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积极动员企业,做好参展企业报名工作,按要求填写《第六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参展报名表》(见附件),8月10日前反馈至我厅。

三、联系方式

生产服务业处:陆一鸣、黄哲明,联系电话:0571-87058143、87058270,电子邮箱:fwyc@zjjxw.gov.cn。

厅材料工业处:董昊,联系电话:0571-87058139。


附件:第六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参展报名表.docx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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