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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5 10:18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战略部署和我省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五个百项工程,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赋能产业深度转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5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遴选的重点领域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数智优品”4类。2025年计划遴选应用场景50个、应用标杆企业25家、人工智能服务商25家、数智优品”70项。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未纳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数据造假、重大消费投诉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

(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1.申报单位应为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或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单位。

2.申报应用场景应在我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应用主体属于工业领域,且主要投资在202411日后发生。

3.所申报应用场景要求成效显著,具有典型性、创新性、示范性和可复制可推广性,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人工智能应用标杆企业

1.申报单位属于“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域内的制造业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

2.申报单位2023年和2024两年累计信息化投入(包含信息化软硬件、信息技术服务、工业网络部署等ICT投入,不含土建、工业制造设备等投入)超500万元,其中在算法模型、算力、数据、数字孪生和虚拟现实等人工智能技术相关应用上投入超200万元。

3.申报单位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应用上已形成典型应用案例,实现关键工艺环节智能化突破、生产经营降本增效、业务模式创新提升,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四)人工智能服务商

1.申报单位应为从事人工智能相关的软硬件产品研究、开发、系统应用、集成服务等核心产业,通过模型、算法、算力、智能体、智能终端、智能设备等,在经济发展、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人工智能相关产品、工具、平台、解决方案的服务商。

2.申报单位应具有成熟的项目管理、服务保障体系,近三年内,在浙江省内至少成功交付2个以上服务项目。重点关注在工业领域的赋能创新应用。

3.鼓励省级数字化服务商、浙江数商等开展人工智能技术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省级数字化服务商、浙江数商申报人工智能服务商。

)人工智能数智优品

1.申报产品的条件

1)产品应为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模型(算法)、软件智能体、终端产品等,能够执行复杂任务、提供智能化服务和交互体验,技术处于国内先进,具备良好的生态。

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研发证明。

3申报数智优品应提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产品应质量可靠、功能完善、性能优异,并具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该产品的检测报告;如申报产品涉及算法或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须提供网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明(含已提出备案申请)。

4)产品应具有一定的销售收入,具备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2.申报方向

1)模型/算法。包括通用大模型、垂域行业大模型、场景小模型、智能算法等。

2)软件智能体。包括具有自治性、反应性、社会性、预动性等特征,应用于各领域以软件形式呈现的智能体。

3)智能终端产品。包括AI手机、AI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驾驶终端、智能机器人、工业终端、商业终端、其他终端

4)其他。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其他产品。

三、申报流程

遴选工作按统一申报、分方向评选方式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企业进入浙企之家网站(地址:https://zj87.jxt.zj.gov.cn/zj87-hqzc/index.html#/ enterprise“2025年人工智能五个百项申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陆,在线填相关资料,提交佐证材料。每个单位可申报多个类别,但在同一申报类别中仅限择优遴选1项。

(二)地方推荐县(市、区)经信局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各设区市经信盖章上传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专家评审。省经信厅将组织专家进行人工智能五个百项的遴选评审,遴选出2025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名单,按程序对外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浙江省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加强指导。鼓励相关领域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积极组织成员单位申报。申报单位请2025812线上提交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申报书表1为必填项,表2至表5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型选择填写,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请各县(市、区)、设区市于2025818日前完成属地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推荐工作。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扫码进钉钉群咨询。

(二)请各设区市经信局汇总辖区内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申报工作的责任人(用于开通申报系统审核人员账号,见附件3),并于725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数字经济处。

)遴选出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在申报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国家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项目和典型案例、省级数字化服务商、浙江数商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等相关工作中择优给予推荐支持。

联系人: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何桢、王浩0571-870581170571-87056776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廖文睿,0571-86810793

线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高哲,0571-87113551

 

 

附件: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申报书、申报信息推荐汇总表、申报工作责任人(审核人员)清单.wps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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