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扎实推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包落实落地,用“真金白银”惠及企业,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争取国家“两重”“两新”政策。一是积极争取国家“两重”政策支持,在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占频保轨”等领域共组织企业申报项目224个,项目总投资1038亿元,资金需求157亿元。二是积极争取国家“两新”政策支持,共组织企业申报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超长期国债项目239个,项目总投资736亿元,资金需求105亿元,共入选163项获得国家补助资金27.16亿元,其中第三批入选147项获得23.7亿元,居全国第一,占全国资金额度的10.1%。三是积极争取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政策,前两批组织上报项目2418个,共有1426个项目通过工信部遴选纳入国家支持清单,涉及融资需求2255.9亿元。
二、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支持。一是加快推进省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落实。目前已下达149.4亿元省级财政资金用于聚焦新型工业化和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二是发挥“4+1”专项基金撬动作用。截至12月底,“4+1”专项基金及下级子基金(含四部门战略性项目)2024年新增投决项目227个,基金投资203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415亿元。“4+1”专项基金群截至目前累计投决项目249个,基金投资246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1843亿元。专项基金直接投资项目和子基金投资项目中民间投资项目个数占比达98.4%,远超我省“民营经济32条”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的要求。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0月国家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共组织制定12批;2024年,全省共有7.14万家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抵减政策,合计扣除税额958.99亿元;全省共有8275家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合计减免税额410.58亿元;全省(不含宁波)共落实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185.25亿元。四是开展财政专项激励。开展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共遴选10个县(市、区)和开发区列入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财政激励名单,省级统筹安排1亿元左右转型资金(分两年拨付),分批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项目建设,带动项目投资超30亿元。
三、强化工业用地保障。指导各地强化工业用地供应保障,持续优化工业用地高效配置,确保全省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截至12月31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3.63万亩,完成年度目标的136.3%。整治低效工业用地7.28万亩,完成年度目标的182%。
四、优化金融支持服务。一是积极加强银企对接。围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先进制造业发展、产业基础改造等重点领域,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23万亿元,较年初增加2131亿元,同比增长15.75%。二是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推动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全省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29个百分点。三是加快头部上市公司培育,截至12月底,浙江省全省新增A股上市公司17家(新增数全国排名第一),上市总数达到715家,排名全国第二。
五、强化制造业人才培育。一是修改完善《经信领域省级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政策文件,明确重点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人才,推动卓越工程师纳入省级重点人才项目,享受政策待遇。二是实施数字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截至12月底,全年开展数字职业技能培训29.5万人次;全省新增数字技能人才21.9人;新增数字高技能人才10.4万人、完成进度347%。研究起草浙江省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并征求相关市县和部门意见。
六、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印发出台相关政策,印发《民营经济总部高地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印发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攻坚行动专班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修订《小微企业园综合评定管理办法》,起草《浙江省推进专精特新产业园发展的指导意见》初稿。二是统筹推进企业培育工作。2024年,全省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2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98家、重点“小巨人”企业118家。
七、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一是强化政策支持,抓好《浙江省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2024年工作要点》《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印发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行动方案,启动实施人工智能“五个百项”工程,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积极争取国家“人工智能+”场景示范工程项目和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基地。组织杭州、宁波申报工信部国家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基地和一批示范项目。二是组织开展省政府督查激励,推荐上报8个县市区为省政府数字经济督查激励事项。三是积极推进各类试点工作。推进CPMS、浙江数商、DCMM、CDO四个试点。印发《浙江省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金华、绍兴2个城市入选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数转试点城市,遴选第二批20个县(市、区)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县域试点。截至目前,全省11102家待改造企业已全部完成改造。迭代升级未来工厂建设导则,形成分级评价办法。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未来工厂梯次培育项目征集和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四是启动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加强和国家数据局对接沟通,争取更多试点纳入国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