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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经信厅“8+4”政策落实情况及明年思路

发布日期:2025-07-23 17:09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在“8+4”经济政策体系中,省经信厅牵头“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包,具体包括6项政策条款,分别由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委人才办及省经信厅牵头。有关政策推进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政策

一是省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落实情况。2023年省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133.36亿元用于产业链提升、先进制造转型升级、优质企业竞争力提升、集群服务体系构建等工作。二是“腾笼换鸟”专项经费落实情况。各地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政策,11个设区市共提取“腾笼换鸟”专项经费40.62亿元。

二、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政策

迭代省产业基金3.0版,设立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4支产业集群专项基金和1支“专精特新”母基金。浙江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产业基金(湖州)、浙江省高端新材料产业基金(衢州)、浙江省新能源装备基金(嘉兴)、浙江省生物医药及高端器械产业基金(杭州)、浙江省科技创新母基金等首批5支基金(总规模250.06亿元)进入实质投资运作阶段,已投出37亿元,先导稀材、衢发瑞、驰拓科技、汉天下、国鸿氢能等6个投资项目已落地。储备中芯绍兴三期等重大项目141个,涉及总投资额5817亿元。

三、优化金融支持服务政策

一是积极加强银企对接。围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先进制造业发展、产业基础再造等重点领域,依托省市金融服务应用,共享全省重大制造业项目和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项目清单,积极推动银企对接。目前,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4182亿元。二是加快头部上市公司培育。推进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54家(其中制造业公司40家),总数864家,其中境内692家,居全国第二。

四、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政策

指导各地强化工业用地供应保障,持续优化工业用地高效配置管理,确保全省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所在地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单一工业用地中可突出主导用途(其中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混合用途。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可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全省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为63.5%。

五、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政策

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加快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推动工业设备上楼,经批准实施改造提升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1.5,有建设条件的项目可试点探索容积率2.0以上。目前,全省已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7.04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3.5万亩,均远超年度目标。

六、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政策

印发实施《浙江省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向“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将卓越工程师培养纳入省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体系。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与省委人才办联合印发卓越工程师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卓越工程师认定相关工作。目前,省海外正组织推进中,其中“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人才占企业入选比例不低于60%。

此外,省经信厅具体负责的2项相关政策,也已全面贯彻落实。

一是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组织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支持信息服务业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推动软件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突破,组织各地申报工程化攻关项目,5个软件类项目入选“2023年浙江省度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做好首版次软件政策宣贯工作;以公众号、产品手册等形式宣传推广2022年首版次软件产品;开展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核查工作;开展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核查工作,已完成专家评审;组织开展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

二是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项目。2023年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支持5个集成电路产业链、2个高端软件产业链项目开展技术攻关;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项目支持6个集成电路项目;组织“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共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项目38项,补助省财政经费1.96亿元,带动研发投入7.57亿元;认定12家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每家给予500万元经费补助;组织开展我省享受集成电路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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