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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2025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或重大变化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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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拟同意浙江九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6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大变化,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异议应有清晰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

联系人:省经信厅吴扬青、省技创中心陈寅安

电  话:0571-88229695

邮  箱:jczx1107@163.com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50号信息技术大厦1107室


附件1:2025年第二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

附件2:2025年第二批重大变化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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