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工信部印发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据此,省经信厅起草了《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聚焦实业、深耕主业、创新发展,质量效益高、产业带动强,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工信部等部门高度重视企业的专精特新发展,已出台一系列支持优质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提出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2023年,工信部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程序、标准,要求省级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并提供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参考标准。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的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提升培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精准化,我厅在前期开展培育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正文共有六章二十四条,第一章总则,提出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定义等内容。第二章认定条件,明确了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省单项冠军)的基本条件和重点支持领域。第三章认定程序,明确了认定原则、申报程序、市县职责、评审公示和颁发证书等相关工作要求。第四章动态管理,提出了动态监测、复核的相关规定,以及主体变更、违法违规和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第五章培育支持,提出了省单项冠军的培育和服务机制,以及金融、全球布局和宣传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举措。第六章附则,明确了相关的名词释义以及生效时间。
(二)政策举措及注意事项
《管理办法》主要有3方面的考虑:
一是认定标准力求精准对标。在省单项冠军的认定上,根据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有关认定标准、结合我省企业发展实际,围绕专业化、发展潜力、市场竞争力、创新能力、质量效益和经营管理六个方面,秉承精准对标的原则,进行多维度的综合评价。
二是工作机制力求清晰明确。建立并完善分级培育机制,原则上按照“省隐形冠军—省单项冠军—国家单项冠军”的冠军企业梯度培育路径有序推进。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职责,同时开展省单项冠军的动态管理。
三是支持举措力求切实有效。建立并完善常态化联系制度,推进“链企直通车”服务机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提供精准化服务。在用好现有惠企政策的同时,统筹省、市、县(市、区)政策,强化对省单项冠军在全球布局、上市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进企业深耕细作、创新发展。
三、关键词解释
所称“全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是指在浙江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并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企业中,全球或全国市场占有率最高。
所称“国际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境外投资、国际工程承包、国际贸易等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
所称“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是指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类要素资源的能力。
所称浙江省隐形冠军是指经省经信厅认定的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需为有效期内。
所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指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为有效期内。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解读人:陆一鸣
联系方式:0571-87058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