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动机器人赋能智慧养老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试点期2025—2027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挖掘申报。养老服务机器人是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新赛道,不仅可直接催生新兴产业,间接可释放社会生产力,降低社会成本,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还将有效减轻老年人子女和养老护理员照护服务压力,缓解养老护理人员短缺问题,提升职业安全性与工作价值感,实现护理服务向专业化、人性化升级。各地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的挖掘申报工作,根据具体化的场景清单(见附件2),会同属地民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机器人企业、第三方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场景挖掘,梳理一批可应用试点项目并组织申报。
二、强化协同组成联合体申报。鼓励机器人企业、养老辅具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第三方养老服务机构等用户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申报材料对照工信部、民政部申报通知相关要求编写。申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的,只可申报1个试点项目;作为参与单位的,可申报不超过3个试点项目。
三、认真做好材料初审工作。请各地经信部门会同属地民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按申报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并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PDF材料1份)于6月27日前上报至省经信厅(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PDF材料同步抄送至省民政厅。
联系人:
省经信厅高端装备处徐雅斌,电话:19106762692(浙政钉同号)。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邵磊,电话:0571-87055491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2.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项目场景参考
3.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
4.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民政厅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