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浙经信设施便函〔2025〕73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行动,落实工信部《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工作方案》和《浙江省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纵深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加速构建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新格局,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和第三批省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的
创建若干个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区域试点和省级 DCMM 贯标试点企业,加快推动区域内企业开展DCMM国家标准贯标工作,引导企业强化数据管理意识,提升数据管理能力。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省级区域试点
1.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2.申报区域试点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DCMM贯标工作有充分认识,有强有力的推动意愿和明确的推广计划。优先支持已出台DCMM贯标激励政策措施的区域。
3.已获得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试点区域的无需再次申报,新申报区域试点的县(市、区)须将申报材料上报所在设区市经信局,由各市经信局推荐上报省经信厅。
(二)省级试点企业
1.申报企业须注册在浙江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企业具备较好的数字化水平,拥有一定的数据积累和开发应用水平,或对外数据服务经验,有较强意愿通过开展DCMM贯标提升企业数据管理水平。
3.已获得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试点企业的无需再次申报,新申报试点企业的企业须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县(市、区)经信局审核上报,并由各设区市经信局推荐上报省经信厅。
4.杭州市、宁波市申报省级DCMM贯标试点企业的数量不超过50个,其他设区市不超过30个。
三、试点任务
(一)省级试点区域。每年组织DCMM国家标准宣贯培训覆盖200人次以上,并择优遴选10家以上试点企业开展DCMM贯标工作(20个山区县申报试点的,以上两项指标减半),连续两年。同时,鼓励将重点规划布局内软件企业、省级未来工厂、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制造业“云上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数字工厂标杆企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或应用标杆企业和浙江数商、产业数字化服务商、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等纳入试点企业,并率先推动贯标工作。
(二)省级试点企业。省级DCMM贯标试点企业需有明确的贯标计划和目标,严格参照 GB/T 36073-2018《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开展实质性贯标工作,优先纳入省级区域试点培训计划及各类相关活动,做好标杆示范,提升对数据管理标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四、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和企业进入浙江省企业之家网(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第四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和第三批试点企业申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在线填报省级DCMM贯标试点区域创建方案(见附件1)和DCMM贯标试点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线上申报成功后,需打印纸质件并盖章(一份)报送至属地经信部门。系统申报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7月4日。
(二)地方审核。请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请设区市经信部门对辖区县(市、区)及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并择优推荐,填写并盖章《浙江省DCMM贯标试点区域和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行文并需上传至填报系统,复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
(三)专家评审。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确定拟列入计划的区域和企业试点,结果经公示后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绩效评估。第一、二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23个,见附件5)需编制绩效报告,对照试点区域创建方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4)。
(二)建立工作机制。试点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DCMM贯标协调推进工作,加强DCMM贯标咨询评估机构对试点企业有序开展贯标服务工作的管理和评估。优先推动和支持纳入省级DCMM贯标试点的企业开展贯标工作,各市经信局要加强对所辖试点县(市、区)和试点企业的工作指导。
(三)加强标准宣贯。试点县(市、区)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加强数据管理标准培训和DCMM贯标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加深各类企业和数据解决方案供应商对数据管理国家标准及贯标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良好的促进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提升的发展氛围。
(四)完善政策体系。试点县(市、区)要贯彻落实工信部及浙江省相关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积极出台DCMM贯标激励政策,扩大政策体系的覆盖范围,并定期向省经信厅报送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六、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经信局认真组织申报和评估工作,于7月11日前将申报、评估材料(一份)寄送至省经信厅数据算力与基础设施处祝健(杭州市体育场路 479号703室,邮编 310007),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
联系人:毛春苗 13646832780(浙政钉同号)
祝 健 0571-87056456
线上申报技术咨询高老师,0571-87113551
附件:1.第四批省级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工作区域试点创建方案(新创建区域试点县(市、区)填报)
2.第三批浙江省 DCMM 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企业填报)
3.第四批浙江省 DCMM 贯标试点区域和第三批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各市经信局填报)
4.浙江省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绩效评估报告(第一、二批试点区域填报)
5.浙江省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名单(第一、二批)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