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浙经信消费〔2025〕79号
为落实《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浙制高办〔2024〕23号)要求,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传承、创新、服务、传播四位一体良好氛围,省经信厅、浙江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开展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优秀案例征集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优秀案例征集采取自愿原则,鼓励各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从事历史经典产业相关宣传的媒体等各类主体踊跃申报。
二、案例内容
(一)技艺传承类。重点面向技艺传承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工作室,通过传承案例展现历史经典产业从业者的坚守与创新,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推动文化基因代代相传,鼓励传统工艺与现代生活的深度融合,探索“老工艺”的新价值与新活力。鼓励省级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申报典型案例。
(二)企业创新类。重点面向企业创新或产品创新优秀案例,聚焦核心技术突破、工艺设备升级、传统与现代融合、经营模式创新等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掌握关键技术并推动传统工艺改造提升;将历史经典元素与当代美学、流行趋势结合;打造具备“浙江工艺、中国韵味、国际范式”的历史经典品牌;利用科技手段,打造历史经典产业数字藏品等新业态;通过商业模式创新、组织架构优化、产学研协同等方式,提升生产经营效能。
(三)产业服务类。重点面向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大型企业推动历史经典产业发展的优秀实践案例。重点聚焦产业政策制定、跨界资源整合、特色平台搭建、多元场景赋能等方面的服务机制与举措,包括但不限于:围绕地方特色,推动产业集聚,打造区域品牌;打造历史经典精品旅游路线,探索产业与旅游共享消费,推进历史经典进景区;创作具有历史经典元素的影视、动漫、音乐、戏剧等高质量作品;将历史经典元素融入公园、步行街、街道景观、商圈、社区、高校、乡村等多元化生活场景的典型做法。
(四)文化传播类。重点面向致力于推动历史经典产业文化传播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IP、媒体、工作室或企业。重点遴选能够深挖历史经典产业当代特质和时代价值,通过新媒体、多媒体等融合创新手段,整合文旅、影视、科技、艺术、时尚、教育等跨界资源,生动讲好产业故事、传播文化内核、扩大历史经典影响力、推动产业文化与大众市场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
三、征集要求
(一)推荐程序。地方的优秀案例由各地经信部门遴选推荐,由市经信局遴选择优上报。省级有关单位的优秀案例可由省级主管部门直接推荐至省经信厅。推荐单位要加强审核,报送优秀案例的企业应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原则上各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省级部门不超过2个。
(二)案例要求。优秀案例应内容详实、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多用数据和从业者获得感反映成效,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成效,字数一般不超过2500字(模板见附件1)。
(三)报送方式。请省级有关单位、各市经信局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优秀案例材料(Word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将邮件名称命名为“XX市(部门)—优秀案例”,同时报送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优秀案例推荐表(见附件2)。
四、宣传推广
省经信厅将会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优秀案例评审遴选,优选部分案例形成优秀案例集,由主流媒体、专家智库进行深度解读并在多平台发布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
浙江日报 乐翠球,13567215831;
浙江日报 何 天,13758223328;
省经信厅消费品处 章许旷野,0571-87059132;
材料报送电子邮箱:hetian504@163.com。
附件:1.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优秀案例申报书.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