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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4-00853 发布日期: 2024-07-03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申报确认工作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高新便函〔2024〕56号

印发时间:2024-07-0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署要求,根据《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和临时接电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7〕46号),我厅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引导目录(2016-2020 年)》(浙科发高〔2016〕205号)要求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在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时,经申请确认后可享受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政策(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按照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标准的70%执行)。

二、申报程序

实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常年申报、按季审核确认。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信息系统(网址: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进入首页“办事大厅”,搜索办理“产业投资企业申报”业务,并上传《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相关必要的项目附件资料。材料需盖章后同步书面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市县审查。县(市、区)、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分别登录上述信息系统对企业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复核。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填写《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书面报送省经信厅确认。

(三)省级确认。2024年度省级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20日、9月30日、12月30日。经省级确认后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用电户可持相关文件到供电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三、有关要求

1.省部属单位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按项目所在地进行归口申报。

2.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惠企政策宣贯落实,及时组织做好受理和审核工作;可根据地方项目管理实际,加强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审核。

业务咨询:吴扬青、郭雨璐,电话:0571-87239522 

技术咨询:沈  涛,电话:0571-87054113

附件:1.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申请表.docx

          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优惠项目汇总表.docx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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