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浙经信政法〔2024〕94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经信领域执法事项相关市县责任部门,各市无线电派出机构:
为全面提升经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质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多头、重复、低效检查问题,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对全省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厅研究制定2024年经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事项
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中涉及经信领域的执法检查事项,具体包括无线电管理、食盐定点生产批发、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认定、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技改项目核准备案、民爆物品生产销售、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等监管领域的执法检查事项。
二、监管重点
(一)无线电管理领域。由省经信厅、各市无线电派出机构负责监管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等,具体按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任务的通知》(浙经信无管﹝2024﹞7号)要求实施。(责任处室:厅无管局)
(二)食盐定点生产批发领域。由省经信厅、相关市、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监管全省7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27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经营管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责任处室:厅消费品处)
(三)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认定领域。由省经信厅、市级新型墙体材料主管部门等负责监管全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认定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企业开展联合检查。(责任处室:厅材料处)
(四)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由省经信厅、相关市级经信部门负责监管全省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对生产、经营、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责任处室:厅材料处)
(五)企业技改项目核准备案领域。由省经信厅,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监管企业技改项目的核准与备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责任处室:厅投资处)
(六)民爆物品生产销售领域。由省经信厅,相关市、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全省4家民爆物品生产企业(10个生产点)和14家民爆物品销售企业(57个销售点)的安全生产,包括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合规性,生产销售许可的变更、延续,民爆物品质量抽查等,省市县三级结合实际定期或视情开展专项检查。(责任处室:厅运行处)
(七)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领域。由省经信厅,各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监管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搬迁、更名等。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专项自查,通过在线监测、“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开展行政检查。(责任处室:厅技创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各执法处室要按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加强行业监管形势分析研判,指导地方条线执法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开展执法检查,提升执法质效。各地经信部门及经信领域执法事项相关市县责任部门,要结合经信领域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和地方实际开展执法检查,确定检查方式,通过核查、巡查、抽查等形式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
(二)严格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经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涉及行政处罚事项划转的行政检查,要加强与处罚部门建立线索移交和结果反馈机制,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推动执法数字化应用。使用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动态维护管理本地区本领域监管对象、监管事项信息,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与行政检查任务关联,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录入执法结果,实现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行政检查任务在线制定、审核、统筹、发布、实施、监督和评价。
附件:经信领域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任务)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11日
附件
经信领域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任务)表
序号 | 监管 事项 | 行政检查事项 | 监管 对象 | 监管 范围 | 监管 类别 | 监管 方法 | 监管 频次 | 实施 方式 | 实施 主体 | 实施 层级 | 备注 | |
事项 代码 | 事项 名称 | |||||||||||
1 | 对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行为的监管 | 330607009000 | 对干扰无线电业务的行政检查 | 无线电发射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使用者(单位和个人)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核查、专项检查 | /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2 | 对伪造、涂改、冒用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无线电台执照等行为的监管 | 330607068000 | 对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无线电台执照的行政检查 | 无线电频率使用者以及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者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核查、专项检查 | /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 省 | |
3 | 对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和个人的销售行为的监管 | 330607072000 | 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政检查 | 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核查、专项检查 | /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 省 | |
4 | 对无线电频率使用人的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的监管 | 330607005000 | 对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已获许可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者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核查、专项检查 | /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 省 | |
5 | 对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情况的监管 | 330607016000 | 对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政检查 | 已获许可的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者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核查、专项检查 | /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 省 | |
6 | 对无线电台识别码使用情况的监管 | 330607010000 | 对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行政检查 | 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者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核查、专项检查 | /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7 | 对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情况的监管 | 330607021000 | 对建立自检制度或按规定报告上一年度自检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者 | /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核查、专项检查、在线查阅台账 | /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 省 | |
8 | 对无线电频率使用报告的监管 | 330607058000 | 对按照规定报告上一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无线电频率使用者(单位或个人) | /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核查、专项检查、在线查阅台账 | /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 省 | |
9 | 对生产或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或个人的生产、进口行为的监管 | 330607004000 | 对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取得型号核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 在国内销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生产者、进口者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核查、专项检查 | /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 省 | |
10 | 对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未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电波发射的监管 | 330607008000 | 对遵守抑制电波发射规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 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者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核查、专项检查 | /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11 | 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改变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核定技术指标的监管 | 330607003000 | 对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改变核准技术指标的行政检查 | 无线电发射设备维修者(单位、个人)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核查、专项检查 | /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12 | 对固定无线电监测台(站)保护监管 | 330607023000 | 对遵守固定无线电监测站保护要求的行政检查 | 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者,植树者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核查 | 即时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13 | 对卫星通信网建网单位所用卫星无线电频率与已取得频率使用许可证内容一致性的监管 | 330607014000 | 对使用建网单位提供的卫星通道的用户办理地球站设置审批手续情况的行政检查 | 卫星通信网建网单位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核查、专项检查 | / |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 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 省 | |
14 | 对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境内进行电波参数测试或者电波监测的监管 | 330607017000 | 对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境内进行电波参数测试或者电波监测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境内进行电波参数测试或者电波监测的单位和个人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核查 | 即时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15 | 对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境内电波参数资料的监管 | 330607011000 | 对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境内电波参数资料的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境内电波参数资料的单位和个人 | / | 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核查 | 即时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16 | 对特定时间和特定区域内无线电波的发射、辐射和传播实施的监管 | 330607006000 | 对无线电管制令实施的行政检查 | 拥有、使用或者管理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 | / | 现场检查 | 有条件专项检查 | 条件成立时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17 | 对核准的企业技改项目的监管 | 330607063000 | 对核准的企业技改项目的行政检查 | 核准企业 | /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在线监测、在线查阅台账 | 1年/次 | 单部门 | 经信部门 | 省、市、县 | |
18 | 对备案的企业技改项目的监管 | 330607064000 | 对备案的企业技改项目的行政检查 | 备案企业 | /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在线监测、在线查阅台账 | 1年/次 | 单部门 | 经信部门 | 省、市、县 | |
19 |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监管 | 330607020001 |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 / | 现场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1年/次 | 多部门联合 | 经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省、市、县
| |
20 |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监管 | 330607020002 |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行政检查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 / | 现场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1年/次 | 多部门联合 | 经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省、市、县
| |
21 | 对生产、经营、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监管 | 330607002000 | 对生产、经营、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行政检查 | 生产、经营、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现场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1次/年 | 省、市经信部门联合检查 | 省经信厅联合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等10个市经信局开展联合抽查 | 县级以上经信部门 | |
22 | 对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管 | 330607001000 | 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认定的行政检查 | 墙体材料生产、应用企业 | / | 现场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1次/年 | 多部门联合 | 省经信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联合抽查。11个市级新墙材主管部门:杭州、宁波、温州在市住建局,舟山在市发展改革局,其余市在经信局 | 省经信厅、市级新型墙体材料主管部门;县(市、区)是否开展抽查由设区市新墙材主管部门发文确定 | |
23 | 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的监管 | 330261008000 | 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合规性落实的行政检查 | 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 / | 现场检查 | 专项检查 | 省级每半年一次、市级每季度一次、县级每月一次 | 单部门 | 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 省、市、县 | |
24 | 对民爆物品销售许可变更、延续的监管 | 330261001000 330261002000 330261003000 | 对民爆物品销售企业销售许可证许可信息变更、到期延续的行政检查 | 民爆物品销售企业 | / | 现场检查 | 专项检查 | 视情 | 单部门 | 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 省、市、县 | |
25 | 对民爆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变更、延续的监管 | 330261004000 330261005000 330261006000 | 对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信息变更、到期延续的行政检查 | 民爆物品生产企业 | / | 现场检查 | 专项检查 | 视情 | 单部门 | 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 省、市、县 | |
26 | 对民爆物品产品质量的监管 | 330261007000 | 对民爆物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查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的行政检查 | 民爆物品生产企业 | / | 现场检查(现场抽样送检) | 专项检查 | 年度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27 | 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监管 | 330606025000 | 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行政检查 |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 /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线监测 | 年度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28 | 330606010000 | 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 /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在线监测 | 年度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29 | 330606005000 | 对高新技术企业搬迁的行政检查 |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 /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线监测 | 年度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30 | 330606003000 | 对高新技术企业不良行为的行政检查 |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 /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线监测 | 年度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31 | 330606001000 | 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行政检查 |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 /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线监测 | 年度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 | 省 | ||
32 |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管 | 330606006000 | 对已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行政检查 | 科技型中小企业 | /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 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线监测 | 年度 | 单部门 | 省经信厅,市、县科技型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 省、市、县 |
说明:
一、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原则上应当覆盖全部行政检查事项,事项应与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事项保持一致;
二、监管对象:填写具体监管对象,如公共场所、网吧;如为不特定主体,填不特定对象;
三、监管对象为不特定对象的,填写监管实施的地域范围;
四、监管类别: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五、监管方法:
1.现场检查——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核查、专项检查等;
2.非现场检查——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在线查阅台账、公开征集线索等;
六、实施方式: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等计划可另附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