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0    13:35

各市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 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

              2.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浙江省委金融办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浙江海事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