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浙经信消费[2024]57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人力社保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创意设计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20日
关于印发《浙江省创意设计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