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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8 17: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征集开始时间2024-03-18 17:11:27——2024-04-19 17:11:31

征集内容:

       

征集调查结果:

2024年3月18日,省经信厅通过门户网站就《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期为2024年4月19日。截至2024年4月22日,共收到个人反馈意见1条(2024年4月2日,有公众通过后台提交意见:《管理办法》中第五章“园区扩园”第二十四条(三)中“扩建面积须在50公顷以上”建议改成“500亩以上”),不予采纳。理由:一是目前标准有利于引导地方从长远角度考虑园区发展和项目招引;二是目前标准符合我省实际情况,在近年实际操作过程中园区扩园面积一般在50公顷以上;三是《管理办法》明确对于300亩以内的面积拓展可以通过化工园区复核调整途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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