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202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省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对省经信厅开展统计督察,并于8月29日反馈督察意见。省经信厅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定的整改决心、扎实的有效举措,落地落细落实各项整改工作。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统计督察反馈意见
(一)深刻认识真实统计的政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特别是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省经信厅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及各类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刻认识依法统计的严肃性。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统计文件,统计工作改革力度之大、监督执法之严前所未有。省经信厅党组始终把依法统计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三)深刻认识准确统计的重要性。统计是管理指导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只有准确的数据才能真实反映我省工业经济的发展情况,才能保障政府决策的科学性。省经信厅不断建立健全全流程全闭环监管体系,引导全省经信系统上下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督察整改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传达学习统计工作相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1.省经信厅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经信部门统计工作体制机制。
2.持续推动厅机关处室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决策部署的常态化学习,加强业务条线的统计人员日常学习,强调统计职能处室工作人员要做到应知应会。
3.组织全省经信运行系统召开全省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培训会,省市县三级经信系统相关同志约有150人参加,邀请省统计局处室负责人就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及工业统计基础知识和实务作了全方位的系统辅导,切实加强了市县两级学习贯彻力度。
4.加强对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业务、运维等人员培训,及时更新调查报表。
(二)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提升统计调查对象填报率
以集中培训、在线培训、培训视频等形式持续开展各县市区统计人员的常态化、全覆盖式学习和培训。
1.邀请省统计局报表审批处室负责人为厅机关有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及统计人员作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业务学习培训。
2.通过“浙企之家”,以直播的形式开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培训,指导相关企业、各地主管部门统计工作人员填报及审核软件业统计报表。
3.赴金华开展软件业统计培训。金华各县(区)经信部门、纳入统计的软件企业统计工作人员100余人参会。
4.积极组织企业填报工信部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调查、电子信息制造业调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调查有关报表,在完成工信部统计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填报率。
(三)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1.建立健全有关防范经济和信息化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防范措施、监督处罚等方面要求。
2.完善部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梳理精简现有报表。
3.加快推进企业报表“最多报一次”改革,力争从源头上实现数据共享,努力从技术上防范统计数据造假问题。
4.建立经济运行分析和工作调度机制,对重点地区加强督导服务,对重点行业加强政策帮扶,对重点企业加强精准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思想认识。形成省、市、县联动学习宣传的常态化机制,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进一步提高统计重要性认识。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地方经信系统、企业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切实增强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工作能力。
(二)强化指导交流,提高数据质量。加强与省统计局沟通,指导帮助地方加强经济和信息化统计工作。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建设浙江省企业“最多报一次”系统,减轻企业报表填报负担。加强统计数据审核检查,深入开展研究分析挖掘数据价值,不断提高经信领域统计数据质量。
(三)健全长效机制,筑牢统计基础。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切实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按照统计规定报批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做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