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浙经信装备〔2024〕258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浙江省机器人与数控机床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树立一批示范效应好、社会效益高的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和“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杭州浙达精益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钢铁行业智能产线机器人解决方案”等15个项目列入2024年度浙江省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见附件1),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面向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全流程机器人应用示范”等10家企业列入2024年度“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见附件2),现予以印发。请各地支持做好技术创新、供需对接、宣传推广等工作,切实发挥好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和“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的示范作用。
附件:1.2024年度浙江省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