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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01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4-07-24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秦旺仁增、金利泰、王英、雷震、崔妤頔、朱爱松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01号提案《关于对全省社会福利企业亩均税收考核统计口径予以调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亩均税收指标口径等建议对我省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经商省税务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以来,我省全面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通过实施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引导企业和区域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考虑到近年来我国实施了大规模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种类多、涉及面广,在企业已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红利的同时,单纯还原社会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数据易缺乏公平性。在具体实践中,为减轻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税收“实际入库数”和亩均税收指标的影响,省市县三级联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降低税费优惠政策对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滑档降级”造成的影响,持续加大对社会福利企业的帮扶力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结合实际细化评价体系。在全省统一的6项核心指标体系基础上,鼓励各地在产业特色、社会贡献、企业培育等方面设置加分、提档、过渡期等细化规则,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帮扶支持力度。为减轻行业发展水平不同、享受政策不同对综合评价结果产生的影响,制定《浙江省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区域分行业指南》,深入推进高耗低效企业帮扶提升工作,明确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粮食加工企业、产业链重点环节企业等原则上不列入低效企业清单,支持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台州市黄岩区等地明确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等不列入D类。

(二)聚焦主项加强政策优惠。近年来,我国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税收优惠种类多、涉及面广,全面、科学、准确还原所有优惠政策难度较大。为减少企业享受税(费)优惠后造成实际“入库税费”减少的影响,萧山区、镇海区、平湖市等县(市、区)通过企业自主申报、专业机构审计、有关部门核实等方法,对部分主要税收数据进行还原处理,还原的项目主要是民政福利企业各项减免,资源综合利用各项减免、缓缴税款,及增值税设备抵扣进项税额、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政策性优惠。

(三)探索平抑数据波动举措。围绕税费缓缴、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福利企业税费减免等政策对企业亩均税收指标的影响,支持各地探索采取数据还原、加分提档等有效措施平抑大幅波动,对新升规未满1年的企业、应急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农产品保供稳价类企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新兴产业培育类、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等,原则上可不评价为D类或暂不评价定级,稳定企业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据初步统计,临安区、乐清市、安吉县等县(市、区)针对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重大技改项目的企业、有关试点示范企业、产业链重点环节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等,设置一定提档、加分、豁免项,来减小行业性税(费)优惠造成的影响。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您的建议意见,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完善顶层设计,优化评价体系,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充分开展“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调研,在总结经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评价体系、优化要素配置、强化数字赋能、拓展评价应用,进一步完善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政策,引导要素资源向优势领域集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评价体系。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稳企提质,研究优化亩均税收指标口径,指导各地强化分类施策,针对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政策,做好按属期还原工作;针对社会福利企业、生产型出口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及其他企业享受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出口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实施税费还原或提档加分等细化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省经信厅将会同省税务局,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加大相关政策解读和宣贯力度,及时总结各地在优化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方面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做法,积极推动地方实践上升为顶层设计,有力支撑我省改革工作走深走实。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联系人:产业升级与品牌建设处  陈辉

电  话:0571-87057413,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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