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衢5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2-04 15:4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史君齐、冯连芳、翁旭东代表:

你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帮扶的建议》(衢58号)收悉。该建议对完善民营经济政策、改进民营企业服务工作、促进民营经济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关于“通力合作降低用电成本”的建议

1.1

政策指导、国资让利、费用降低等方面联动发力帮助企业实现电价最经济

一是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工作持续推进。2023年,在煤炭天然气价格高位运行、电力供需紧张、迎峰度夏(冬)用电负荷屡创新高等背景下,我省通过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增购低价外来电、经济调度调节等稳价降价措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全省企业平均电价0.789元/千瓦时,较2022年降0.0045元/千瓦时,较年度稳价目标0.79元/千瓦时多下降1厘。2024年1月29日,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于3月1日、6月1日和9月1日三个时间节点调整大工业、高压一般工商业、低压一般工商业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针对高压一般工商业用户,新政通过季节性差异化设置更精准地调整了尖峰平谷四个时段在日内的分布。浙江夏冬季电力供需较春秋季相对紧张,新政拉大了夏冬季尖峰电价上浮比例及低谷电价下浮比例。同时,新政还在春节、五一、国庆等三个假期增设深谷时段,电价下浮比例达80%。二是实施小微企业阶段性电价优惠。《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电力用户,不分摊天然气发电机组容量电费;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时,不参与成本补偿费用分摊,辅助服务费用在电能量费用中作等额扣除。对低压中小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实施优惠政策。对全省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并长期执行。三是创新电价调控机制。聚焦打造“推动发电降价、减少售电加价、确保企业稳价”的全链条稳价降价体系,谋划建立煤电价格联动、零售套餐封顶价格、外来电经济调度等机制,坚决完成2024年企业电价确保降低0.7分/千瓦时的任务,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四是强化重大项目用能保障。全面落实原料用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抵扣等政策,建立重大项目省、市联审工作机制,推进能评审批提质增效,确保重大民间投资项目用能“应保尽保”。

1.2

引导企业精细化用电管理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发布《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引导企业从工艺装备节能改造、设施配套升级、新能源应用、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强化能耗管理。二是实施“万千百”项目推进行动。开展万企节能降碳诊断服务,2023-2025年,分年度分批次全面完成7大重点行业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效诊断,推动企业精准靶向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企业降本增效,推动行业整体能效提升。三是组织省级重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现已开展2024年重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摸排,支持企业、工业园区对标国际先进能效标准,运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及资源综合利用、能源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新能源应用改造。

2

关于“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的建议

2.1

加大对山区26县民营企业的政策、资金、项目支持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发布《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产业链山海协作行动计划》《关于支持山区26县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等系列政策,组织实施山区26县生态工业发展“攀登计划”,推动山区县工业体量快速增长,2023年山区26县规上工业增加值1848.5亿元,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占全省比重为8.3%,比2022年提高0.3个百分点;拉动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6个百分点,贡献率为10%。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7.4%,比2022年提高2.4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个百分点;26个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已全部超6亿元,其中6个县规上工业增加值破百亿元,数量比上年增加1个,最高的柯城区达249亿元。2024年1-6月,山区26县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936.1亿元,占全省比重8.6%,对全省净增长贡献率为10.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9.9%,较去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9个百分点。二是强化项目推动。2023年,18个结对联合体在山区县建设产业合作园区20个,谋划落地产业合作项目52个,总投资达291.26亿元,推动山区县制造业投资实现快速增长。2023年制造业投资额达675.9亿元,相比2022年增加了168.5亿元,占全省比重从2022年的8.0%提高到了2023年的9.3%。三是完善资金保障。2023年至2025年,省财政持续推进每年18亿元资金支持,择优支持18个工业大县与18个山区县以产业协作为纽带,“一对一”自由组建联合体,在做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蛋糕”基础上,合力探索“产业促共富”,提升山区县造血能力。浙江省财政厅印发《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重点支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支持山区26县开展竞争性申报,分档分级提供财政支持。四是完善动态调整机制。今年8月21日,我省正式建立了山区海岛县分类动态调整机制,温州市平阳县、衢州市柯城区、丽水市莲都区被调出山区26县。我省对调出的三地原有扶持政策三年保持不变,同时,省级层面将逐一制定更为聚焦、力度更大的调出县专项支持政策,确保动态调整机制的正向激励作用,有利于提升共富政策的精准度和可持续性,集中更多要素资源流向落后县。

2.2

保障重大项目用能用地

一是完善重大项目用能保障体系。《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提出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2000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省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制定民间投资项目分季度用能保障清单,强化事中跟踪管控和事后绩效评价。二是拖错并举腾出用能空间。加大传统产业集聚提升、节能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年腾出存量用能空间500万吨标准煤以上。三是创新机制优化能耗保障。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等形式,落实能耗平衡方案。

2.3

“十链百场万企”活动名额向山区26县企业倾斜

一是积极推进山区26县嵌入主导产业链。发布《浙江省产业链山海协作行动计划》,支持山区26县嵌入龙头、链主企业的产业链,运用和发挥好产业链山海协作八大路径作用,加强产业协作,深度融入浙江主导产业链。二是支持山区26县举办产业链对接活动。全省产业链山海协作现场推进会暨优质企业走进山区26县活动、“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之山区县高端装备暨首台(套)推介对接会多场全省重点产业链对接会在龙游、景宁等山区26县地区举办。

3

关于“强化专精特新产业园帮扶力度”的建议

3.1

降低山区县申报专精特新产业园的门槛

专精特新产业园是指以招引、培育、集聚和服务专精特新企业为主要功能的特色化平台载体,首批试点创建的产业园,主要从高星级小微企业园中遴选,暂未根据地区条件设置评选标准。山区县可结合自身产业优势与工业大县联合申报,提高产业园区能级,如义乌市和莲都区成功申请莲都—义乌专精特新产业园,共同完成固定投资2.16亿元,保障产业园区持续高水平发展。

3.2

一对一辅导山区县专精特新产业园的相关建设

我省在专精特新产业园的创建工作中注重对山区26县的服务指导,对于有意愿申报的均一对一指导,并通过山区26县在小微企业园星级评定等方式以评促建指导园区提升专业化运营管理和服务能力。并督促专精特新产业园区制定试点工作推进计划,引导园区聚焦产业定位、招引优质中小企业入园发展、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库、整合优质服务资源、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对入库企业开展对标诊断、精准服务和申报辅导等维度优化园区建设管理。

3.3

加大专精特新产业园资金帮扶力度

我省组织开展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对列入实施名单的县(市、区),省财政将通过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各地入围园区实施目标、任务清单及年度资金预算情况给予专项激励,每个园区激励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感谢你们对民营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陆我厅门户网站(https://jxt.zj.gov.cn/),了解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企业减负降本、“小微你好”服务、小微企业园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6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处 冯大伟

联系电话:0571-8705694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