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能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19号提案《关于支持宁波加快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制造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支持宁波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各项建议,对我们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支持宁波打造工业强市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启发作用。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经济厅、宁波市人民政府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支持宁波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省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努力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宁波是浙江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核心引擎之一,是浙江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核心区域,提案所提到的支持宁波建设世界级浙江临港产业、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培育世界级跨国企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打造开放世界级枢纽等建议,也是我省一直以来努力推进的方向,前期已采取了系列政策举措。
(一)积极支持建设以宁波为核心的世界级浙江临港产业。一是统筹石化产业布局,推动重大项目建设。高水平建设宁波-舟山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联动宁波推进镇海炼化1100万吨/年炼油、镇海绿色石化基地项目二期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炼油行业产业升级。引导临港石化产业加快“减油增化”,推动镇海炼化、大榭石化等制订“一企一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生产技术升级改造,向高端化工新材料、高端化学品等产业链下游延伸。高标准实施能效标杆引领行动,加大炼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全面降低能源消费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快绿色清洁能源替代。制定省外可再生能源纳入各地能耗强度考核分配方案,优先保障省重大项目等用能。二是支持宁波打造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加快推动传统车企向新能源转型,支持骨干企业做强做大,重点引育整车和零部件龙头企业,集聚高能级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宁波前湾新区智能汽车“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成为全省首个命名的“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2023年宁波生产新能源汽车19万辆,同比增长44.6%,占全部汽车产量的27.1%;重点打造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实现增加值888.7亿元,同比增长15.2%。三是支持宁波争创国家集群。支持宁波市磁性材料集群、宁波市绿色石化集群列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谋划以台宁嘉杭等浙东四市为主,集中优势资源联合打造浙东工业母机集群,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以“杭甬双城记”形式联合创建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工作,联动杭甬双城优势特色,支持杭甬联合创建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
(二)积极支持宁波打造世界级的科技创新策源地。一是积极助力宁波培育战略科技力量。已成功支持宁波甬江实验室建设成为省实验室,累计支持甬江实验室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18项,省级财政资金支持3.8亿元。省市协同指导宁波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力学学科提升,将宁波大学列入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目前,宁波大学已有ESI全球前1%学科1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同时,以新型研究型大学为目标,大力支持筹建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已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资质,获批芯粒CAD和制造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业智能与数字孪生重点实验室,落实科研经费8.45亿元。二是支持宁波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落户宁波,实现浙江省零的突破,支持宁波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3家,省技术创新中心3家,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15家。支持宁波提升海洋科技创新实力,建设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大学、宁波海洋研究院、中电科宁波海洋电子研究院等19家涉海科研机构。三是支持宁波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建立了省市联动机制,打通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级科技项目渠道,2023年,宁波获得省“尖兵”“领雁”科技项目立项38项,推荐申报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58项。支持宁波开展“科研流动站”试点,组织相应科研队伍进入“科研流动站”,在全国范围内“揭榜挂帅”,帮助协调解决科研攻关和流动站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三)积极支持宁波培育世界级跨国企业。一是支持宁波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强化“链主”企业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快核心技术创新、产品品质提升、品牌和标准建设。2023年,由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领军企业牵头组建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入选省级名单,占全省总量的28%。二是支持宁波加强龙头企业内生发展动能,加快大企业培育,对标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2024年舜宇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雄鹰企业名单。指导支持宁波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对接落实国家行动计划,力争新增一批宁波企业承担国家战略任务。三是支持宁波拓展企业“出海”空间,我省开展丝路领航行动计划,积极引导宁波大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分工,建立全球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推动产业合作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环节延伸。推进“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支持宁波大企业开拓多元市场。
(四)积极支持宁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是积极打造最优法治环境,我省以“整体智治”理念,围绕优化行政执法领域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让行政执法从审批、检查到处罚、监督评价等形成闭环,开启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模式,减少扰企次数,执法质效持续提升。二是打造最优市场环境,大力破除妨碍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实施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集成改革专项行动,2022年宁波已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三是打造最优经济生态环境,支持宁波持续深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第一时间+顶格落实”国家、省级惠企政策,推动惠企政策高效兑现。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支持各地成立“4+1”专项基金群,目前已支持宁波市组建总规模50亿元的浙江省高端装备产业基金。
(五)积极支持宁波打造世界级的开放枢纽。一是推动规则标准“软联通”,实施《浙江省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支持企业牵头和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加快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标准对接和互认。二是支持宁波打造重要开放枢纽。支持宁波舟山港加速建设世界一流强港,2023年货物吞吐量达13.2亿吨,连续15年位居全球第一;集装箱吞吐量3530万标箱,稳居全球前三;2023年,宁波舟山国际航运中心新华波罗的海指数排名进至第9。宁波舟山港已成为浙江首个、全球第五个具备国际航行船舶保税LNG加注能力的港口。支持宁波舟山港拓展“一带一路”、RCEP等地区港口合作与布局,在长江沿线及中西部重要城市探索布局一批喂给港和内陆无水港,提升港口陆海辐射连通能力。统筹布局宁波舟山港重大石化项目配套码头,服务浙江自贸区油气全产业链、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及其拓展区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推进宁波舟山港梅山等三港区规划修订工作,为宁波市开展铜精矿业务提供重要支撑。
二、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代表所提建议,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新型工业化要求和高质量发展硬道理,围绕支持宁波推动环湾区沿海产业带建设、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对外开放、营商环境提升等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宁波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建设环湾区沿海产业带。支持宁波建设以绿色石化产业为龙头、以海洋战略新兴产业为重点、以传统海洋产业为支撑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以杭甬“双城”为引领,强化海陆联动,港产城湾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湾区经济;建设国家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形成“油头化尾”的全产业链发展态势。结合“十五五”浙江海洋产业布局体系与路径举措研究,谋划突破宁波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新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支持宁波打造全省新能源汽车之城,总结梳理宁波前湾新区智能汽车“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的典型经验,进一步加大指导、服务和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宁波工业母机产业集群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全力做好科技创新支持。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整合之江实验室、甬江实验室等资源,联合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中石化宁波新材料高端创新平台、浙江省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探索创新券杭甬跨区域通用通兑和仪器设施专业共享。升级科技攻关“杭甬联动”模式,组建跨区域创新协同联合体开展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支持石化企业通过“省甬联动专项”参与石化领域重大科研攻关。探索设立杭甬基础研究专项研发基金,超前布局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竞争前技术。深度融入长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联盟建设,共建杭甬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支持宁波打造大科学装置集群,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宁波象山片区,支持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争创海洋新材料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快推动中国船级社国创中心落户宁波。牵头成立浙江省海洋产业科技创新研究中心,联合浙大、宁大等单位签订海洋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三)支持加快企业培育力度。加快构建梯度培育体系。落实《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推动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支持宁波深化打造全国单项冠军之城。加快雄鹰企业培育,支持宁波推进制造业领航企业评定工作试点。深化“链主+链长”推进机制,鼓励宁波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支持宁波民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出海”空间。鼓励宁波民企和国企分工合作、抱团出海,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绿色能源、科技人文、民间外交、廉洁丝绸之路建设等重点领域合作。
(四)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24年将开展交通物流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推进宁波做好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全力打造最优生态环境,推动产业生态、创新生态、金融生态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解,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成为金名片,全面打响浙江“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推动我省营商环境发展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推动宁波市营商环境发展水平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五)支持打造重大开放枢纽。支持宁波舟山港加速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统筹布局宁波舟山港重大石化项目配套码头,紧盯宁波舟山港总规修订批复进度。指导宁波编制《宁波舟山共建现代海洋城市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现代海洋城市内涵,细化建设任务,指导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优化迭代,将其列入新一批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支持宁波争创大宗商品自由贸易港,打造“一带一路”重要枢纽。进一步完善集疏运体系建设,探索基地储运轮换模式,为宁波争创大宗商品自贸港打好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制造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投资处 周肖贝
电 话:0571-87050813,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