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珺婷、陈三联、徐立勋、曹国熊、赵伯祥、蒋婷、季红丽、宋宏伟、王定飞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的第184号提案《促进中小民企练好“内功”,增强民营经济“竞争力”》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与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工商联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有关工作情况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也是中小企业大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两者互为主体、高度重叠,成为我省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我省历来重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不断推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按照“创新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路径,构建从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到发展壮大的梯度培育体系。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升级版,形成以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为引领、高新技术企业为中坚力量、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的高水平科技企业队伍。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1.4万家、高新技术企业4.2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28553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32家。
二是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水平。加强融通创新,组建省级创新联合体41家,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攻关,近3年省科技项目,由大中小企业联合实施的143项、占比8.8%。构建“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创新机制,组织开展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在2024年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中,民营企业牵头和参与的有315项,占企业总数的70%。2023年技术交易总额达5256亿元,位居全国第4位,其中民营企业占90%左右。
三是健全完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全省累计开展各类助企活动1.3万场次,服务企业60多万家次,办理企业诉求2.5万件。在全国率先开展小微企业园建设,出台《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园区审核认定、绩效评价、星级评定和动态调整等一整套闭环管理机制,创建高星级小微企业园55个。深化产业链供应链融通对接,组织实施“十链百场万企”对接活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配套、市场开拓、供应链合作等方面加强融通协作。2024年以来,组织3.42万家(次)企业参加“十链百场万企”系列活动339场,促成投资或研发项目合作452个,对接专业人才9466名。
四是加大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扎实落实“8+4”经济政策体系,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制定实施“减负强企45条”“减负纾困27条”,2023年为市场经营主体减负超3300亿元。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五是强化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要素保障。深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小块轻准”数字化产品,全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完成率达80.6%,杭州、宁波、金华、绍兴入选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深化融资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服务,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2024年上半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均年化费率保持在0.7%。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引育高技能人才,支持各地立足产业大力招才引智,组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专精特新企业对标提升培训等,全省已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基地(联盟)51个、卓越工程师及后备人才917名。我省授权142家民营企业开展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
六是营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在法规制度上,2020年率先出台全国首部创制性法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2023年修订出台了《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这两部条例相互支撑、互为补充,构建起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体系。推动创立浙商培训中心—浙江工商大学战略企业家学院,举办浙江省民营企业家“赋能强安 铸魂强基”专题研修班、“浙商青蓝接力工程”新生代企业家现代化能力提升计划研修班和“青蓝接力”初创企业家培训班等系列培训,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培训辅导。深入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现代化能力提升计划,高规格承办全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促进工作现场会,举办“青蓝接力”初创企业家培训班,动态完善新生代企业家人才库,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新生代企业家发现机制,发挥老一辈企业家“传帮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年轻一代企业家的教育培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围绕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针对您提出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诊断指导及对标提升工作。大力落实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分层分类培训、诊断咨询,指导中小企业对标“小巨人”逐项评估诊断达标,实现逐步提档升级。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认证服务,推动企业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贯标达标。深入开展融通对接工作,分层次分区域分行业组织开展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人才链等对接行动,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科技创新、全球合作等高技术高价值赋能服务。
二是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水平。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深入实施“三新”“一强”计划,实现高水平技术创新,设立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提高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参与度,在细分领域攻克更多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博士入企”,推动高校院所年轻老师和博士下基层、进车间实施产学研合作。继续完善企业参与攻关需求征集与榜单编制机制,强化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生产实践中凝练重大科技攻关需求,进一步提高企业提出的重大攻关需求占比。深化实施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工程,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开设高价值专利快审优审绿色通道。
三是进一步强化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人才要素支撑。重点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密集、内部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组建本领域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持续开展青年人才引进,加快建设人力资源统一大市场,为增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竞争力提供人才支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人才计划,申报卓越工程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支持参加职称“直通车”评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纳入省级高层次人才“编制池”专项事业编制管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联合培养,建设博士创新站。
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民营企业和中小服务及政策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工作支持。深入推进“小微你好”专项服务行动,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助企服务专员,推动增值化服务直达企业。鼓励各地通过服务券等方式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购买专业服务。建设“浙企之家”应用,提升企业培育、惠企政策、直播培训等重点应用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小微园”提级,推动小微企业园提质发展,为园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普惠服务和精准服务。制定出台专精特新产业园政策措施,培育集聚一批专精特新优质企业。结合“8+4”政策体系、“民营经济32条”政策举措落实,指导各地统筹用地、用能、排放指标等,合理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要素需求。
五是进一步强化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内部治理能力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明晰产权结构,实现治理规范、合规经营,助推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风险防范管理等各领域风险管理体系。加大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理解领会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定决心、“三个没有变”的强烈信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务实举措,坚定发展信心。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纵深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不断推动民企廉洁合规建设提质扩面、走向纵深,特别是将对照提案建议,突出“关口前移”,推动“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刑事合规”向“全流程合规”“企业合规”向“行业合规”的“三个转变”,不断引导民营企业强化预防性合规。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联系人:中小企业发展处冯大伟
电 话:0571-87056940,传 真:0571-8705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