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联: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6号提案《关于以“专精特新”引领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与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核心竞争力方面
我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近年来出台多项政策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断强化专精特新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深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一是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深入开展筛选建库、诊断指导、对标提升等工作,累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1.4万家、高新技术企业4.2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2.6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32家。二是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升级赋能行动,梯次建设高企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87.6%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有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其中建有国家级研发机构44个。三是加强科技攻关作用发挥。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43家企业近2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其中21家企业近3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承担“尖兵”“领雁”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领衔推进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
(二)深入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一是构建协同创新机制。实施龙头企业担纲“链主”的产业链“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制,以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或项目为牵引,支持链主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校院所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重点产业技术联盟,推动链群生态协作。二是构建融通协作机制。围绕全省标志性产业链,支持引导大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配套、市场开拓、供应链合作等方面开展“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三是构建产业联盟。围绕“415”产业集群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每年布局建设一批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加快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产业创新生态,加强联盟成员内信息交流共享,探索推进共享设计、共享制造和共享服务。
(三)加大创新要素投入支持。一是支持企业加大投入。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加大研发投入。二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深入实施各类重大人才计划,2024年省财政预算安排15.35亿元用于支持实施KP计划、省海外引才计划、省领军型创新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等。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人才计划自主评审,支持与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联合培养,建设博士创新站。三是建立科创金融支持机制。组建省级“专精特新”母基金,同时在母基金下设立科创母基金,累计设立子基金25个,总规模89.69亿元,投资科技型企业331家、投资金额68.61亿元,带动社会资本跟投超500亿元。
(四)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一是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制定全国首个科技成果定价交易省级地方标准,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需求市场化流转、解决,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二是推进首台(套)产品开发应用。坚持把新产品开发作为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重要抓手,开展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立项和评价。开展首台(套)工程化攻关,完善评价认定、保险补偿和应用奖励政策。三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上线专利公开实施信息发布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精准对接。截至2023年底,全省累计69家高校院所和企业的9344件专利参与“一对多”开放许可和公开实施,专利技术在企业落地实施5184件次,居全国前列。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先用后转”专项金融保险产品,支持市县运用创新券对企业投保费用给予不低于80%的兑付补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一是优化知识产权品牌。打防治建一体推进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6家,快速维权中心13家,数量居全国第一;2023年,全省法院系统判决赔偿额超100万元的知识产权案件共155件,全省公安系统共立案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22起,侦破524起,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知识产权违法案件4045件、专利纠纷案件18314件、立案查处商业秘密案件37件,数量均居全国首位。二是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依托我省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和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年共开展企业培训百余场,组织活动3670次,惠及企业67231家。三是促进知识产权赋能增值。聚焦“315”科创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打造专利导航(分析)数据开放平台,深化实施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开设高价值专利快审优审绿色通道。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开展“专利+商标”“专利+信用”等业务,提高融资额度。指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注册商标,争创中国专利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鼓励各地对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给予奖励。
下一步,重点聚焦研究投入、科技成果转化、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等方面进一步支持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省市县联动,根据地方企业需求和产业实际,精准投放、有序配置优质科技成果资源,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科技成果招商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强关键要素有效供给方面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推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工作部署,大力宣贯实施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两部促进条例,加强关键要素保障,进一步优化改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具体举措如下:
(一)赋能企业对标提升。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融通对接赋能企业发展。一是推进资金融通。引导省内多家银行开发“专精特新贷”等量身定制的专属金融产品,为专精特新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提供1000-5000万元不等的授信。截至5月末,全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增速10%以上,其中“小巨人”企业达20%以上。推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建设“专精特新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分类指导和咨询培训服务。二是实施对接融入。推动雄鹰企业、“链主”企业、制造业领航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组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开发建设企业码,打造中小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截至目前,累计举办对接活动136场,参与企业数超1.7万家,累计对接订单861.8亿元、融资2137.6亿元。迭代升级“产业一链通”应用,三是强化担保增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总对总”批量业务合作,减少重复尽职调查,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批量化融资增信,按照相关规定降低担保费率。指导各地建立健全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费用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提质扩面。
(二)打造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人才政策。聚焦“415X”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发展人才需求,完善政策支持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在省内外部分地区建立“人才飞地”,适当放宽限制条件,支持入驻“人才飞地”人才申报省级人才计划。二是培育技能型人才。加强卓越工程师队伍培育,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人才计划,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人才申报卓越工程师。全省已培养 489 名卓越工程师。三是加强专精特新企业人才培养。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行业龙头企业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承担本行业领域职称评审工作,开展人才计划自主评审。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支持参加职称“直通车”评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联合培养,建设博士创新站。
(三)推动数据要素有效供给。融通对接赋能企业发展,加强数实融合。如杭州、宁波、绍兴、金华先后入选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省级财政遴选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县49个,打造新昌轴承、江山木门等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样本,按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路径,引导专精特新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2023年底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80.61%,较上年提高7.98个百分点,专精特新企业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探索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打造专精特新产业园、加大金融支持、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强化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要素服务支持力度。
三、关于进一步提升政策制定和执行效能方面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强化政策协同及有效落实。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落实财税政策。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深入开展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确保最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二是制定“一企一策”。组织各地遴选专业化服务机构,为当地优质中小企业逐家开展全面诊断,梳理归类短板和弱项,提出具体诊断意见,明确培育任务和措施,针对性辅导提升。如海盐县编制“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诊断书,根据重点培育企业类别、经济效益、专业化程度、创新能力等情况,分类别建立培育企业数据模型,并由专业服务团队提供“点对点”指导。截至今年6月,该县已完成157家次企业的培育诊断,目前在库市级专精特新培育企业230家。三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国家及省级目录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台(套)产品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采购。鼓励国有投资项目使用首台(套)产品,对采购金额在规定招标金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支持依法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优先采用。
(二)增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全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汇集各方力量,形成横向配合、纵向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会商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事项,广泛听取企业家意见与建议,推动政策优化调整。2023年全省联动举办 1055场政企恳谈活动,收集企业诉求 8246个,实际解决 7643个,解决率达93%。
(三)建立政策效能量化评估机制。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梯度培育机制,靶向施策,精准服务潜力企业。2016年以来,浙江先后出台专精特新专项政策文件4个,今年6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高规格召开全省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大会。各地均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如杭州市提出竞速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研究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推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创建自有品牌和商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等8个方面26条扶持政策靶向施策、落地落实、践行见效。二是调研企业发展环境。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新要求,从创业扶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财税支持、融资促进、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八个方面,重点评估11个设区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切实了解有关政策落实成效,进一步加强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三是强化基金撬动。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专精特新母基金,由浙江省产业基金联合地方国有出资主体和社会资本共同建立,遴选专业化基金管理机构运作,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目前规模分别为20亿元、30亿元的浙江省“专精特新”(金华)母基金、浙江省“专精特新”(温州)母基金已组建完成,将进入实质运作阶段。
下一步,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针对全省企业指标体系和区域指标体系,以政府采购服务的形式,客观全面了解各地综合培育基础、带动作用和培育工作情况,引导地方坚持“质量第一”评价企业培育工作。
联系人:中小企业发展处 南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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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