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剑波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第287号提案《关于支持六横石化拓展区开发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石化产业发展的关心,加快舟山六横小郭巨建设发展的建议符合我省打造绿色石化(精细化工)产业集群、提升石化产业能级的需要。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推进化工园区复核和扩园工作有关情况
(一)省级六部门协同开展化工园区复核和扩园工作。按照国家六部委要求,2022年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复评和扩园工作的通知》,按照园区自主申报、地市初审报送、省级六部门组织专家审核和现场核查的程序开展化工园区复核和扩园工作。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全省51家化工园区的复核和扩园工作,共拓展化工园区用地2万余亩,有效支撑了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金塘新材料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
(二)化工园区复核和扩园需满足相关条件要求。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新修订的《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省级六部门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有序推进化工园区复核和扩园工作。其中,园区管理机构明确、用地合规、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达到D级(较低安全风险)等条件均为园区扩园的否决事项。拟申请扩园化工园区,需根据各部门要求,提前做好合规工作。
(三)化工园区相关管理工作按职能由各部门分工负责。经信部门牵头园区认定、复核、扩园等,负责园区转型升级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并做好协调服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化工园区用地范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要求等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环境应急管理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化工园区内单独立项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职责承担化工园区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职责指导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认定以及园区内化工和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二、支持舟山六横小郭巨拓区有关工作情况
(一)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复核认定工作已基本完成。本次拟通过复核认定化工园区范围包括鱼山岛本岛及其5个拓展区块,共计3937.70公顷,于2024年6月20日至7月3日进行完成网上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下一步拟提交厅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经省级六部门会签,即可正式公布化工园区复核通过文件。本次复核通过后,六横石化拓展区将正式取得化工园区资格。
(二)支持六横石化拓展区开发建设。在空间规划方面,在最近一次“三区三线”划定时,舟山市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为1.43,是全省唯一超过1.30的城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3年12月出台了开发边界管理的政策文件,如符合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条件,省自然资源厅将及时审查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在用海保障方面,2024年5月,我省印发了《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4〕4号),在符合三区三线及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引导支持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在历史围填海区域布局集聚,优化用海审查报批。
(三)支持六横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用地指标奖励。为更好地集中有限资源要素保障重大项目,我省实行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省里每年预留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支持科创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支持普陀区六横镇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对入库项目按规定给予用地指标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计划指标。
(四)鼓励普陀区盘活存量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舟山市普陀区按照“增存挂钩”机制,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争取更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筹新增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保障六横石化拓展区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五)鼓励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根据《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精神,可再生能源、绿证交易电量不纳入地方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5月31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2023-2025年省外可再生能源纳入各地能耗强度考核分配方案》,统筹分配省级购买的省外绿电、绿证,用于抵扣各地能耗强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据此核算各地“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指标进展。目前,我省实行省、设区市、县(市、区)能耗双控三级考核体系,县(市、区)能耗双控考核工作由设区市负责。六横石化拓展区位于舟山市普陀区,由六横管委会负责管理,舟山市发展改革委对普陀区、六横管委会分别进行能耗双控考核。支持舟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我省相关政策要求,将六横辖区内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绿证交易电量不纳入普陀区、六横管委会相关能耗指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建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化工园区有关文件建设要求。六横区块作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新复核认定的拓展化工区块,地理位置上远离舟山市区和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本岛,化工产业基础、化工园区配套设施、封闭化管理措施等基础相对薄弱,应严格按照《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77号)、《关于推进全省化工园区(集聚区)数字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57号)和即将修订出台的《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快建设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做好园区封闭化管理、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以及应急救援队伍成立等各项基础工作,加快规范发展,全面提升化工拓展区块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实现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建议六横区块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据了解,目前六横区块赛宝龙项目已成功拿地,总投资11.2亿元,用地170亩,建设周期为2025-2027年;平恩尼龙、鑫甬、中圣冷能等3个项目尚未完成签约或立项。建议舟山市和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按照《浙江省绿色石化(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浙制高办〔2024〕2号),迭代产业规划,加强区块间差异化、互补性发展,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化工新材料断链断供清单以及产业主攻方向,开展定向精准招商,靶向招引一批关键性、引擎性大项目。同时,做好已签约项目的相关协调服务、要素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助力项目早日投产达产。
(三)建议六横区块审慎谋划筹备再拓区事宜。除园区用地合规、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达到D级(较低安全风险)等否决事项外,园区扩园还需要满足已建成化工项目亩均产值不低于350万元、已开发利用面积不低于园区现有面积的70%等必要条件。建议六横区块对照新修订的《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审慎谋划再拓区事宜。如确有必要,建议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提前做好有关筹备工作;待符合相关要求,提请省级六部门申请扩园。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石化化工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材料工业处 傅铁铮
电话:0571-87052707,传 真:0571-87058111
邮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