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坛香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59号提案《关于加大传统企业培养力度 助力我省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创业的建议》收悉。提案对我省传统制造业所面临的人才引进机制不明确、创新技术信息获取不通畅、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缺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针对性提出了拓展传统企业信息渠道、解决创新技术投入问题和人才招引问题等三方面的宝贵建议,对全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会商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省级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有关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在“八八战略”的指引下,坚持“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实施“五化一链”改造提升,培育“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成功创建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今年以来,我省始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聚焦“三支队伍”建设,加大产业人才引育力度,开展“浙商薪火”为代表的企业家培训,同步深化制造业企业首台(套)提升工程,抢抓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契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带动传统产业焕新发展,上半年,全省17个重点传统制造业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6304.1亿元,同比增长9.6%,增加值占全省比重58.1%。
(一)拓展传统产业信息渠道。一是组织企业管理培训。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三支队伍”建设,面向“企二代”接班人、优秀新生代企业家、山区26县企业经管人员等群体,开展“浙商薪火”“新生代”“希望之光”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企业家培训,并组织赴省外先进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对标活动,培训内容覆盖经济形势分析、重要政策解读、企业管理等多个方面,预计2024年开设各类企业管理培训不少于300班次,参训学员达6万人次。二是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打造“供需荟”应用场景,建立市场化的企业、服务机构、高校院所协作分工机制,帮助企业挖掘需求、供需对接、促成合作,不断优化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生态。充分发挥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对科技成果、服务、资金等要素资源的“蓄水池”功能,激活技术转移、科技金融、政策咨询、知识产权、法律、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机构效能,为企业转型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优化布局一批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和计量中心,鼓励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等开放共享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加快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平台建设,为传统企业提供线上线下融合高效服务。三是畅通企业沟通渠道。全面落实“增效十条”“工贸联动”等政策措施,组织举办“十链百场万企”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活动,帮助订单落企、项目落地。2024年上半年,全省共组织活动339场,参与企业3.42万家(次),对接订单367.64亿元,融资329.2亿元,专业人才9466名,投资或研发项目合作452个。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2023年,组织科技成果主题论坛、科技成果精准对接、青年人才入企结对、技术转移专家助企帮扶等各类活动400余场,有力推动企业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产学研深度合作。
(二)构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制定出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意见》,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一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卡脖子”问题,推广“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模式,鼓励优秀民营企业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实施一批首台(套)工程和产业链协同创新、急用先行项目,开展关键“卡脖子”技术攻关。2023年,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63项,新增首台(套)装备292项、首批次新材料57项、首版次软件75项。实施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2024年全省计划组织实施重点技改项目5057个,上半年已完成技改投资997.5亿元,完成率52.9%。二是提高企业开放创新能力。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合作共建”等模式,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支持龙头企业在浙设立创新型企业总部,鼓励有意愿的企业与跨国公司或国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进行技术合作,促进技术、人才、信息互通和产学研合作。三是鼓励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发挥产业集群优势,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盟,对创新联合体实施的能形成标志性成果的重大科技项目,省市县联动可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经费,推动企业间资源共享,协同创新。截至目前,围绕印染、化纤、电气等传统优势领域,全省累计创建143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组建189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成立80家产业技术联盟,石墨烯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吸纳成员155家,全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成中试基地16个,孵化企业229家。四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2021年以来,省财政已累计安排专项资金32.81亿元。积极争取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政策,2024年上半年共241个推荐项目通过工信部遴选,涉及融资需求418.5亿元。加大传统制造业企业首台(套)产品研发补助和风险补偿的力度,对认定为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省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认定的首台(套)产品纳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可享受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推广应用政策,2024年省财政预算下达首台(套)产品奖补资金2.15亿元。将科创金融纳入“融资畅通工程”重点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传统产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提升传统产业企业上市“一件事”办理服务,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传统产业企业根据境内外交易场所不同板块属性要求实现上市,支持传统产业企业上市前先挂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实现规范发展。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浙江创新试点工作,助推传统产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三)优化传统产业人才引育。一是强化人才目录指引。编制“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紧缺急需人才目录,聚焦纺织服装、绿色石化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从岗位名称、紧缺程度、学历、专业、工作经验、技能等维度综合开展岗位“画像”,为重点产业人才引育提供参考依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试点人才地图、人才指数、人才报告等创新工作。二是强化人才引育力度。围绕我省重点传统产业需求,组织赴香港、上海、南京、哈尔滨等人才密集地举办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开展“百万岗位进校园”等系列引才活动。2023年,全省共开展线上线下引才活动1.6万场,举办海内外人才项目对接活动704场、创业创新大赛388场,新引进35周岁以下大学生125万人、博士11267人。三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有效发挥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作用,组织人才互学互鉴、协同攻关。建设“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聚焦人力资源招引、培育、配置、评价、服务等全链条就业服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集成改革,实现“服务全链条、数据全融合、监管全覆盖、配置高水平、就业高质量”。四是加强人才作用发挥。将工信领域高端引进人才、技术专家、卓越工程师等纳入省经信领域专家智库,鼓励企业高端人才兼任院校产业导师,推动人才参与职称评审、项目评价、课题咨询,鼓励各地在项目实施、企业服务、校企合作中使用和培养人才,有效发挥人才科研攻关带头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建设,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升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推动传统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迈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
(一)拓展传统产业信息渠道。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全面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出台《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建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完善线上线下结合的“企业之家”平台,优化“小微你好”专项服务行动。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加强产才融合作,常态化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育提升,实施“博士入企助企”“高新技术经纪人培养计划”等创新做法,吸引高层次人才为企业转型精准把脉;优化“浙里企业上市集成服务(凤凰丹穴)系统”,为我省传统产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线上集成服务;健全融资担保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传统产业企业技术改造贷款、并购贷款,推动提高制造业信贷比例,更好发挥政府专项基金引导作用,不断稳定企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二)优化传统产业创新服务。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落实全省重大科技成果定期发布机制,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普查和限时转化机制,全面推广落实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强化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培育打造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和重点产业技术联盟,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产业链中试和验证平台。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培育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和企业技术中心升级赋能行动,组织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企业技术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制定浙江省创新产品推广目录,遴选发布百项优秀工业新产品、百项先进(未来)技术。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在综合交通装备等领域开展首台(套)推广应用试点,持续推行制造业首台(套)产品研发补助和风险补偿。
(三)加快传统产业人才引育。深化省级人才计划改革,打造卓越工程人才队伍,争创首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推进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提质工程,提升和新建一批省级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全省联动开展招才引智活动,高水平举办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等载体,积极引进海外人才,高精尖缺人才,加快企业人才自主培育,加强人才交流。计划2024年全省举办海内外人才项目对接活动500场、创业创新大赛300场,引进35周岁以下大学生100万名、博士1万名。以建设全省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大市场为载体,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化集成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生态,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税收优惠、住房补贴、子女教育、医疗就医等福利待遇,为人才创造更好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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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