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1号提案《推进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海洋强省建设夯实产业基础》收悉。感谢对我省船舶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对推动我省船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商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海事局,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
(一)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扶持。2024年4月,省经信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按照“造船扩量、修船攀高、船配提质、海工突破”主线,一体推进船舶海工产业优化升级。首创“核心区+协同区”集群培育机制,构建形成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2个核心区和宁波市象山县、舟山市岱山县、台州市三门县3个协同区的省域梯度布局,上述核心区协同区2023年合计完成船舶海工产业主营业务收入461.37亿元,占全省比重80.8%。通过“任务包+项目包+资金包”方式,支持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开展任务攻坚,2024年省财政下达船舶海工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3200万元。出台补贴政策,对新建造纯锂电动力、纯LNG动力等内河新能源船舶进行补助,2023年共发放省补资金305万元。
(二)提升创新能力,厚植竞争优势。梳理高端船舶海工装备关键共性技术清单,扎实推进“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新模式。“十四五”以来共实施船舶海工领域“尖兵”“领雁”研发项目17项,培育首台(套)装备18项。2023年全省38家省重点监测船舶海工企业年度科技活动经费和研究试验经费同比增长30.6%和21.5%。由宁波市政府与中国船级社布局共建国家水上装备安全与可靠性技术创新中心,促进前沿水上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用好长三角重大技术装备协同发展工作机制,紧盯中国船舶集团开展合作,促进产业链配套和研发设计资源协同。一批首制重大设备实现突破,相继交付了全球首艘江海直达DP2双体运输接驳船、全球首个“海上牧场+绿色能源”海工平台、国内首制1.15万箱液化天然气双燃料集装箱船等高端船舶海工装备,新船订单平均每吨成交价格较“十三五”时期增长约60%。
(三)深化智改数转,提升智能水平。全面推进数字化造船,推动5G、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在船舶设计、制造、总装、试验、运维、修理改装等全流程应用,提高船舶总装建造效率。2023年浙江友联进入省级智能工厂培育名单,舟山中远、鑫亚船舶、万邦重工等企业先后建成船舶修造数字化指挥系统。支持舟山市打造全省首个“船舶修造行业产业大脑”,集成产业数字地图、物资共享应用等多个船舶行业应用场景和数字成果,实现船东、设计机构、造船厂、供应商等资源精准对接服务。率先推动新一代智能航行船舶技术攻关与示范应用,国内最大尺度无人艇“智鲲”号、全回转应急无人作业支持工程船、全电推无人驾驶保障船、水上水下一体化巡防无人艇等一批智能船舶实现突破发展。
(四)推进节能降碳,加快绿色转型。持续推动船舶修造业“绿色革命”,在全国首创修船业绿色规范管理体系,建成国内最大的绿色修船基地,年外轮修理量已占到全国的1/4,舟山中远、万邦重工成为全国仅有的两家国家级绿色修船示范企业,“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管理”体系入选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成果。落实“双碳”战略,推动船舶绿色低碳改装取得突破,鑫亚船舶承接了全球首艘集装箱船甲醇双燃料改装项目,浙江友联完成国内首艘高效节能型可折叠翼型风帆改装项目。鼓励研制新能源船舶,长宏国际建造全球最大的2万立方LNG运输及加注船,宏盛造船的远洋甲板运输船“南峰之星”轮是目前亚洲最大的电力推进重大件远洋甲板运输船,方兴船业的243米LNG双燃料甲板运输船填补行业空白。
(五)破解融资难题,强化服务保障。深入调研帮扶,促成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与工信部调研组赴舟山实地调研船舶保函业务,对我省船舶行业发展进行指导。出台全省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推动船舶保函开立取得新成效,2023年以来,舟山市共为重点船企提供授信支持超70亿元。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船舶行业金融服务,创新推出“幸福船舶贷”“绿色航运贷”专项金融产品,开辟建造中船舶抵押登记办理“绿色通道”,为船舶修造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打造“船检通”船舶安全智控数字化应用,创新船检全周期“服管一体”工作模式,2023年,我省地方船检完成建造检验918艘,共54.7万总吨。优化水上交通一体化组织指挥体系,建立长三角海事监管服务协作机制,为新造船舶和海工装备下水、出坞、舾装、试航提供全方位安全保障。
二、下一步重点推进的工作
(一)抓好产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东海实验室、浙江大学海洋工程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围绕高端船舶和海工装备前沿技术开展攻关。全力争取国家级船舶海工重点实验室、检测认证机构等在我省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推动企业加快适应国际航运市场环保新规与需求变化,加大新船型研发投入。聚焦双燃料及可再生能源动力船、LNG运输船舶、海洋油气装备等新型船海装备,以“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省重点研发计划。综合运用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保险补偿等方式,支持企业牵头攻克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并转化为首创产品。
(二)抓好优质企业梯队培育。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强指导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深化“链长+链主”协同机制,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链主”企业。鼓励国内外知名船舶集团以参股、换股、并购等方式与我省企业开展合作,优化企业结构。重点对接引进中船系、中远系、招商系等行业头部船企,积极争取船舶新能源动力系统、船用电子电气设备等领域国际知名船配企业在浙设立功能性、区域性基地。支持我省船舶海工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三)抓好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持续完善和创新船舶修造行业产业大脑应用场景,强化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字化改造的赋能支撑作用。实施船舶总装建造数字化提升工程,加快数字化工艺、智能装备等关键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打造数字车间和智能船厂。鼓励船企开展生产条件评价,提升生产效率和建造质量,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推广超高压水除锈、自动化焊接、废水回收利用等一批绿色修船技术,制定一批绿色修船标准,建立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航行船舶修理价格指数。
(四)抓好产业集群生态优化。开展我省造船业产能情况摸排工作,支持各地优化产能结构。对产业发展较好的海岛县(市、区)实施“一县一策”,精准谋划船舶海工产业支持举措。协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船舶企业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贸易服务商与重点企业建立结对服务机制,推动“4+1”专项基金投向优质船舶海工项目。用好长三角重大技术装备产业链区域协同创新工作机制,紧盯中国船舶集团开展高端船型协同设计开发和供需配套。发挥专家服务团的作用,做好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服务、指导等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船舶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高端装备处 刘红艳
电 话:0571-87055014 传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