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备案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服便函〔2024〕72号)相关要求,我厅对省级备案众创空间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润湾创客中心(浙江润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133家2023年度考核评价优秀(A类)的省级备案众创空间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书面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059131
监督电话:0571-87056763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