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指南(试行)》《浙江省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建设指南(试行)》建设目标,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实地走访、现场答辩等程序,经研究,现将浙江省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和浙江省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0571-87059444,87056763
通信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邮编:310007
附件: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