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拟同意杭州天赞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等90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异议应有清晰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
联系人:省经信厅吴扬青、省技创中心陈寅安
电 话:0571-88229695
邮 箱:jczx1107@163.com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50号信息技术大厦1107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