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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4-01238 发布日期: 2024-10-23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遴选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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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加快推进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以应用牵引推动我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根据柯吉欣副省长关于我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专题会议精神,拟面向全省范围征集遴选一批区域特色鲜明、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运营模式清晰、示范应用效果好、具有较大推广意义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场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场景要求

(一)本次应用场景征集范围包括: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城市物流、低速无人车、城市服务(环卫、巡逻、特种车辆等)、封闭区域(机场、矿山、港口、园区、景区、厂区、公园等)、数据创新应用和其他场景等。

(二)拟申报的智能网联汽车场景应至少处于研发测试阶段,示范运营场景需在浙江省内。

(三)场景描述应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方案应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技术架构、功能介绍、经费估算、应用案例等情况介绍。相关技术、方案、产品等不得存在侵权行为。

(四)鼓励运用5G、AI、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生产机构设在浙江省境内的企业,并拥有良好的安全生产等信用记录,若申报场景涉及运输经营等还应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运营资质。

(二)在业内具有明显领先的核心技术优势,且创新组织体系健全,研发投入效益显著,在行业细分领域有持续性研发投入。

(三)申报单位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具备一定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应用场景运营主体等优势单位共同申报。

(四)一个单位拟申报的典型应用场景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项目管理

(一)对于申报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项目,我厅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集中评估,总结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应用前景广阔的典型场景,作为“浙江省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按程序予以公布。

(二)请各地经信部门按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初审后按优先推荐顺序填写《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汇总表》(附件1),并报所在地政府同意后,行文将所有材料(包括附件1、2)一式两份于10月31日前报送省经信厅高端装备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675396441@qq.com。

联系人:省经信厅装备处,殷玉明,13810985149。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


附件:1.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汇总表.

             2.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编写提纲).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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