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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15:35 信息来源: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1.按要求公开重大政策文件。及时公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调整目录,完成1项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11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公、29个文件解读公开。2.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统计类信息15条、“两会”建设提案办理116条、采购信息176条,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405条。3.加强互动交流类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调查征集政策17项,主导及参与12场新闻发布会,厅领导接受在线访谈3 次。全年厅官网公开政府信息1410条,厅官微发布信息9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要求,2023年全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8件,所有事项均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规范答复,未出现行政复议及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1.加强信息规范管理,全面组织排查清理,清除政务公开风险隐患;依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日常监测,实时排查整改敏感信息及错链、错字;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要求,设置发布流程,坚持“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发布严谨规范。2.提升舆情应对能力,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日常监测、风险评估、应对处置、协同联动、应急保障“五大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1.加强厅网站平台建设,全面摸排厅网站发布的栏目及信息,制定《2023年省经信厅官网政务公开相关栏目维护分工表》,调整优化栏目,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推进厅门户网站更广泛使用集约化平台,实现政策文件等栏目信息同源发布。2.加强厅官微平台建设,聚焦“调查征集”“办事服务”等办事互动栏目,推动政府信息“掌上公开”。并联合浙江日报新媒体矩阵,聚焦小微企业关切的问题开展问卷调查,收回有效样本246份。2023年“浙江经信”公众号订阅数达64560人。

(五)监督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分管厅领导领衔、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参与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厅年度重点工作、各处室(单位)争先创优考评统一部署、同步推进。2.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浙江省经信厅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全面精准传达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和要求。3.加强业务能力提升,邀请浙报紫藤智库专家进行专题培训,全年召开2次政务公开培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明确每个处室1名在编人员为联络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规范性文件

13

0

6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收费

97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 政 复 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省经信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整体公开质量有明显提升。但与先进兄弟单位相比,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以及公众互动性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升。2024年,我厅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审慎公开、压实责任、加强督促,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下组织架构,确保各处室(单位)职责到位、人员到位。强化底线思维,做好政务公开舆情风险防范工作,加强政务舆情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二是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严格落实《浙江省经信厅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要求、审核要求、流程规范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发布审核流程规范和考核制度,切实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互动。以“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为中心,提高依申请公开办事效率和质量,多平台多渠道吸收民情民意。增强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及时、全面、权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动沟通,针对重要活动及政策,联合策划深度报道,多渠道传播实现政务公开效果最优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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