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创意设计专业正高级和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9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16日
联系人:黄嘉秋,联系电话:0571-87058134,浙政钉:17621336046,邮箱:zjsjczx@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浙江省创意设计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wps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