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调查结果:
2023年8月9日,省经信厅通过门户网站就《关于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期为2023年8月16日。截至2023年8月16日,收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新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浙江理工大学等4家单位反馈意见共10条,采纳2条、部分采纳4条、不采纳4条。同时,就部分采纳和不采纳的意见,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单位 | 提出的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不采纳的理由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1.“一、总体要求(二)发展目标”“场景赋能迈入新阶段”中,“培育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20个以上”,建议修改为“培育省级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20个以上”。理由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一共11个,浙江杭州、德清是其中两个,国家级很难建设20个以上。 2.“三、强化基础资源供给(一)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中,“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建议修改为“支持杭州、宁波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建设成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理由为:杭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已进入二期建设,宁波人工智能计算中心100P(FP16)半精度人工智能算力、5P(FP64)双精度高性能计算算力已上线,有希望建成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因此建议明确支持对象。 3.“三、强化基础资源供给(二)优化算力统筹供给能力”中,“鼓励地方通过发放算力券、算力奖励等形式,促进企业采购智能算力云服务,保障中小企业获得普惠的公共算力”,建议修改为“鼓励地方通过发放算力券、算力奖励等形式,促进企业采购国产化人工智能算力服务,保障中小企业获得普惠的公共算力”。理由为:原文“智能算力云服务”容易理解为仅采购公有云的算力服务,应加快提升人工智能算力供给的国产化率,助力技术生态完善。 | 1.采纳; 2.不采纳; 3.不采纳。 | 2.支持特定对象有违反公平竞争之嫌; 3.支持国产化等政策不适宜直接在文件政策中表述。 |
杭州新松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 | “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建设智慧港口、智慧供应链,推进智能仓储、智能分拣、智能配送等创新场景”,建议增加“智能装卸”为:“物流领域建设智慧港口、智慧供应链,推进智能仓储、智能分拣、智能装卸、智能配送等创新场景”。 | 部分采纳。 | 物流领域涉及场景比较多,不再具体列出,修改为“打造智慧商圈、智慧供应链、智慧物流、智慧港口、智慧金融等创新场景,促进市场多元业态融合发展”。 |
浙江理工大学 | 建议“发展目标”中,“形成从技术研发、模型算法创新、软硬适配到融合应用的全栈式产业链,培育世界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增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明确指标。理由为:第五部分“推动特色聚焦发展,全面塑造产业发展竞争力”“培育人工智能产业集群”等重点任务中有相应提出要求,指标要求未有体现。 | 采纳。 | |
中国-奥地利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责联科技有限公司 |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数字基础设施有效支撑,场景赋能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拓展,形成从技术研发、模型算法创新、软硬适配到融合应用的全栈式产业链”建议修改为“(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人工智能实现全球原创研发中心,数字基础设施有效支撑,场景赋能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拓展,形成从原始驱动、技术研发、模型算法创新、软硬适配到融合应用的全栈式产业链”理由为:目前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已取得重大突破,以中国-奥地利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杭电)和浙江责联科技有限公司已超越美国提出了真正意义上的通用人工智能。 2.“场景赋能迈入新阶段。人工智能场景赋能全面深化拓展,垂直领域大模型应用加速涌现,培育省级创新应用先导区20个”建议增加“培育国家级通用人工智能实验区”,修改为“场景赋能迈入新阶段。人工智能场景赋能全面深化拓展,垂直领域大模型应用加速涌现,培育国家级通用人工智能实验区2个、省级创新应用先导区20个”。 3.“(一)强化前沿基础研究。加快推进实验室体系建设,落地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大科学装置,瞄准人工智能技术理论前沿,加强基础性原创性科学研究。发展面向新一代人工智能的理论框架体系,推进人工智能与脑认知、神经科学、心理学等学科的交叉融合。支持开展重大基础研究,力争在类脑智能、具身智能、多模态智能、认知智能、群体智能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建议修改为“(一)强化前沿基础研究。加快推进实验室体系建设,落地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大科学装置,瞄准人工智能技术理论前沿,加强基础性原创性科学研究,建立人工智能原始创新评价的指标体系。发展面向新一代人工智能尤其是可工程化通用人工智能的理论框架体系,推进人工智能与脑认知、神经科学、心理学等学科的交叉融合。支持开展重大基础研究,力争在类脑智能、具身智能、多模态智能、认知智能、群体智能、管理智能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理由为:原始创新评价的指标体系、新一代人工智能工程化的通用人工智能很重要,并在管理智能、认知智能、具身智能等已有重大突破。 4.“(四)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加强物联网、5G、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建议修改为“加强物联网、5G、工业互联网、责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理由为:物联网是信息技术,责联网则是技术、管理融合型,是能力提升的技术升华。 5.“(一)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品。围绕人工智能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人才链和资金链,加快人工智能技术成果产业化,构建全产业链人工智能产品。支持高性能人工智能芯片设计创新,布局研发类脑芯片,提升智能芯片产品和技术竞争力。加强人工智能框架软件、系统软件、终端操作系统等的研发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软硬件相互适配和性能优化。”建议修改为“(一)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品。围绕人工智能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人才链和资金链,加快人工智能技术成果产业化,构建高价值的人工智能原创价值链。支持高性能人工智能芯片设计创新,布局研发类脑芯片,探索具有芯片颠覆性的认知型芯片研发,提升智能芯片产品和技术竞争力。加强通用人工智能平台、人工智能框架软件、系统软件、终端操作系统等的研发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软硬件相互适配和性能优化。”理由为:新一代人工智能势必会改变现有的一切软件、硬件,但是需要有一个过程,边高价值产品化、产业化,边探索新的芯片、机器人。 | 1.部分采纳; 2.不采纳; 3.部分采纳; 4.不采纳; 5.部分采纳。 | 1.全球原创研发中心的目标不切合实际,相关内容修改为:“形成从基础研究、模型算法创新、软硬适配到融合应用的全栈式产业链”; 2.没有国家级通用人工智能实验区相关创建工作; 3.建立人工智能原始创新评价的指标体系为探索性工作,将在后续制定具体行动计划中考虑。另外部分修改为:“发展面向新一代人工智能尤其是通用人工智能的理论框架体系”; 4.责联网类似物联网,只是强调对象不同; 5.构建高价值的人工智能原创价值链的表述不具有通俗性,不采纳。采纳相关部分修改为:“支持高性能人工智能芯片设计创新,布局研发类脑芯片,探索具有颠覆性的认知型芯片研发,提升智能芯片产品和技术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