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委员:
您在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的第323号提案《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产业体系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关注及提出的建议。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推进情况
2018年以来,国家陆续发布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并组织试点,探索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我省高度重视,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进,作为国家17个试点省份之一,在构建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回收利用能力建设、促进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发推广、探索多元化回收利用模式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回收网点11个设区市全覆盖。以车企、综合利用企业等为试点主体,以自建与合作共建等模式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截至目前,共建成回收示范网点62个,其中集中贮存型回收网点2个,实现11 个设区市全覆盖。吉利建设的收集型回收网点成为全国示范性网点。华友建成的集中贮存型回收网点成为行业内首个获得《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及运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网点。
(二)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有序推进。按照《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有序推进综合利用规范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能力19.6万吨,可以满足我省“十四五”期间动力电池处置需求。
(三)综合利用技术不断创新提升。我省积极推进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技术进步,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建设项目、回收利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纳入我省重大科技项目及制造业生产方式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持续加大政府资金、产业基金支持(扶持)力度。截至目前,累计支持资金达16.29亿元。其中电池包柔性自动化拆解等装备与技术、锂电池预处理系统、正极材料有价金属加压浸出工艺及锂、镍和钴分离提纯等关键技术获得产业化应用。
(四)多元化回收利用模式探索取得进展。一是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为原则,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发动力蓄电池回收交易平台,推进数字化运营管理。二是加强产业协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加强与回收利用产业链企业深度合作。初步形成“以废料换新料全产业链闭环、以租代售与互联网+梯次利用管理等回收利用模式。华友采用“以租代售”模式运营管理梯次电池产品,通过“云端电池管理平台”及相关APP,实现梯次电池产品租赁交易及实时追踪、安全预警及有效回收。截止目前,有20000余组梯次电池纳入平台管理,运行效果良好。智仝打造“新能源电池云平台”,开展线上评估与线下回收服务,入驻平台企业达1497家。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建议,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推动国家加快立法。目前工信部已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计划,并启动修订。我省将积极建言,建议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增加刚性约束性措施,完善国家溯源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国家地方协同监管。
(二)推动国家加快强制性标准制订。目前国家已制(修)订动力蓄电池管理、拆解、性能检测、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技术标准10余项。我省将积极建言,加快推进强制性标准制订工作,并鼓励省内有条件的回收利用企业参与国家强制性标准制订。
(三)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研究院,加大动力蓄电池综合性能快速检测技术(设备)、梯次利用产品自动预警、安全防护系统等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
(四)推进产业链企业交流合作。加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培训与宣传,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交流合作。以市场主导为原则,鼓励车企、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链上企业利用物联网和数字化技术,探索符合市场规律可持续发展的多元化回收利用模式,共同推进回收利用产业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关心。
联系人:绿色制造与新能源产业处 张 玲
电 话:0571-87058142,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