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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3-00528 发布日期: 2023-05-16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装备〔2023〕122号

印发时间:2023-05-16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铸造和锻压是装备制造业生产全过程不可或缺的工艺环节,是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重要保障。现将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更好推动我省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行业规范发展。贯彻落实工信部联通装〔202340文件要求不再对铸造产能实行置换,原《浙江省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相关法规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确保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节能审查等手续清晰完备,工艺装备等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严禁以铸造和锻压名义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在2025年前全面淘汰铸造行业10/小时及以下冲天炉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支持高端项目建设,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企业按照《铸造企业规范条件》,提升规范发展水平

二、提升行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自主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行业发展急需的先进工艺和装备,补齐产业链发展短板。强化新产品新技术推广,推动先进铸造和锻压工艺与装备产业化应用,提升行业创新发展水平。

三、加快行业转型提升。强化铸造和锻压与装备制造业协同布局,完善政策配套,加快行业集聚发展积极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开展清洁生产、节能诊断服务、资源再生与利用工作,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工厂。支持企业加快传统工艺装备及生产线数字化技术改造,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和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品质。鼓励通过亩均、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手段整合提升一批规模小、分散广的企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516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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