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部署,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等政策额文件以及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推动“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做大做强,省经信厅牵头起草了《“浙产中药”产业品牌遴选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省经信厅(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qchen_123@163.com。
联系人:陈贵钱;联系方式:0571-87056467。
附件下载:“浙产中药”产业品牌遴选工作方案(讨论稿)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公开征求<“浙产中药”产业品牌遴选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开函》在公示期间,于2023年2月24日收到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结合专家论证会和部门会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公开征求意见 | 采纳情况 | 有关单位 |
一、道地性 | 1.道地药材 | 中成药部分建议增加“来源于实行国家批准文号管理的浙产药材加5分”。 | 结合专家论证会意见,部分采纳。 |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规模化 | 建议修改为“自建或联建道地药材种植”,或将自建和联建分别赋分。 | 已采纳 | ||
二、引领性 | 1.市场份额 | 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部分建议对年销售额分级别赋分,如“年销售额超过0.5亿元加1分,超过1亿元加3分,超过5亿元加5分”。 | 已采纳 | |
2.创新能力 | 建议增加“可归属于中药创新药(新复方制剂,原中药注册6类)加10分”。能获取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实属不易,建议增加级别赋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加10分,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加8分,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加5分,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加2分”。 | 结合专家论证会意见,部分采纳。 | ||
三、先进性 | 质量标准水平 | 建议修改为“牵头起草该产品国家标准加10分,牵头起草该产品行业标准加5分”。国家各级别的质量奖项实际反应的是企业的整体管理质量,建议将质量奖项放入“引领性-质量效益”指标内。 | 结合专家论证会意见,部分采纳。 | |
四、应用性 | 1.临床疗效应用 | 中成药部分的“获批临床新功能主治”的表述是否与“引领性-创新能力”中的“中药改良型新药”有重复描述。 | 已采纳 | |
2.临床疗效评价 | 中成药部分建议增加“进入高等级的临床路径、临床指南、专家共识、专著,达到5个以上加1分,达到10个以上加3分,达到20个以上加5分”。 | 结合专家论证会和部门会商意见,部分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