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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水泥工业高质量发展暨碳达峰行动计划(2022-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18 16:15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近日,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水泥高质量发展暨碳达峰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一是贯彻国家部署。2021年12月,工信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12号),提出保证水泥产能只减不增,进一步提升水泥工业产业集中度,形成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优布局、更加绿色的产业发展格局。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与规划的衔接,将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本地区重点工作安排。

二是落实领导指示。9月份初,我厅报送《浙江省水泥行业供需及能耗分析报告》,提出了制定水泥工作行动计划的打算。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严控总量,提高能耗效益,节能减排,推动水泥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减量置换方案,优化能耗排放指标,提高清洁能源和绿色制造水平。为全面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需制定行动方案予以推进。

三是优化产业布局。从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及工业领域碳达峰大局出发,结合当前水泥行业产能利用率偏低、熟料产能结构调整仍有空间的现状,以及未来我省水泥需求总体稳定的预测,我省水泥和熟料产能布局仍有一定优化空间,但存在较大制约因素,迫切需要多部门、多层级综合施策,合力推进,稳步实施。

二、主要内容与政策举措

《行动计划》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水泥总产量控制在1.2亿吨以下;熟料产能下降8%,从5200万吨降至4800万吨以下;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5%,从106.9公斤标煤/吨下降至101.5公斤标煤/吨以下;达到国家1级(标杆)标准熟料产能占比从13%提高到50%以上;腾出用能空间75万吨标准煤以上;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太阳能光伏、储能)达到135MW以上;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占比提升至50%以上。

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一是严控水泥熟料产能。通用水泥熟料退出产能与建设产能的置换比例从1.5:1提高到于2:1。省市县合力分年度重点推进全省2500吨/日及以下水泥熟料生产线整合和产能置换。二是加快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熟料项目准入门槛,新建或产能置换水泥熟料项目主要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GB16780-2021规定的1级最高标准。每年推进实施百项以上水泥企业节能降碳综合技术改造项目。三是加快智能化升级。推进建设一批集智能生产、智能运维、智能管理于一体的数字(智能)矿山和数字(智能)工厂。四是全面推行绿色转型。推进4000吨/日及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固废、生活垃圾项目建设,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支持粉煤灰、尾矿渣以及建筑废弃物等综合利用。五是加快实施“三品”工程。重点发展低钙水泥熟料、低熟料系数水泥、新型固碳胶凝材料等新型低碳水泥,推进水泥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导入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六是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储能电站,推进多能高效的互补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七是整治高耗低效企业。各地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领域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要求,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八是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加大槐坎南方7500吨/日世界一流水泥熟料生产线、建德海螺太阳能发电、浙江红狮协同处置等最佳实践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氛围。九是组织行业错峰生产。依据行业运行、极端天气应对等需求,结合季节性污染减排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改善要求,制定实施年度错峰生产计划,对部分低能效、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水平差的企业适度增加停运时间。十是做好行业监测预警。加强运行监测与数据分析,对行业运行面临风险做好提前预警,积极应对市场短期波动。

第三部分 保障措施。为保障有效推进《行动计划》,提出以下四方面举措。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能源局等部门在本计划的职责分工。二是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开展水泥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三是做好舆论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传递我省水泥工业全面推进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水泥工业碳达峰工作纳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考核体系,落实属地责任。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解读人:杨益民

联系方式:0571-8705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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