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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3-00331 发布日期: 2023-04-17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长三角一体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合作〔2023〕98号

印发时间:2023-04-17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现将《2023年长三角一体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7日


2023年长三角一体化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重要进展,更好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根据《2022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重点推进事项》《2023年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筹备工作,特制定2023年长三角一体化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一号工程”为牵引,支持全省域全方位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深入贯彻《2022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重点推进事项》《长三角制造业协同发展规划》《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共同推进长三角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等。围绕长三角产业集群合作与发展,2023年,力争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接入企业200家,全省累计建成5G基站20万个;培育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平台2个以上,累计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00个以上,培育产业数字化服务商100家以上;力争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营收突破2000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1.协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深化完善产业链供应链跨区域协调机制,迭代升级“产业一链通”等重大应用,强化关键产业链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

(二)持续发挥重点领域产业链联盟和链主企业作用

2.强化协同创新。优化长三角产业链联盟机制,推动联盟深化研发攻关、市场开拓、技术标准、人才培养、权益保护等方面合作。加强长三角区域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互补合作、产业链供应链备份和协同创新。

3.细化举措清单。持续深入开展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细化补链固链强链措施清单,加强三省一市政策协同,探索推广应用首台套等国产化产品,支持做强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联盟。

4.强化活动对接。围绕开放合作,深入推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发挥我省在汽车及零部件、化纤等领域优势,组织优质企业赴长三角地区与龙头企业开展对接活动。依托“十链百场万企”等活动,加快推进长三角产业链合作和协同发展。

(三)协同研究建立数字长三角建设协调推进机制

5.优化协同发展机制。协同省直部门梳理重大项目、场景共建等清单,建立滚动推进机制。支持创新中心、行业组织、促进组织等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性、小型化产业链论坛和展会,联合打造一批受众专业、业内权威、互动紧密的专业活动平台。

6.丰富数字长三角合作形式。研究成立数字长三角共建联盟,研究设立促进数字长三角建设的服务机构,举办数字长三角系列活动,开发一批长三角数字地图,编制数字长三角建设白皮书。围绕数据产权、价值评估、交易流通、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加快先行先试合作。

(四)持续推进示范区及国际开放枢纽建设

7.共推嘉善“双示范”区建设。结合《省长三角办关于印发<推进嘉善“双示范”建设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计划>的通知》(浙长三角办〔2023〕3号),继续组织实施《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支持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意见》,以大项目实施助推区域大发展,加快打造新发展阶段工业强县升级版,助推“3+3”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8.持续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提升能级。继续指导南湖区做好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及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

(五)持续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9.共促长三角工业互联网领域资源交流共享。充分利用上海、江苏等地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资源溢出效应,引进优质工业互联网服务机构、数字化中高端人才等资源,推动超算资源共享。依托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中国工业互联网大会、工业互联网主题论坛等品牌活动,强化对外数字赋能和人才交流。

10.持续强化提升工控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针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组织工控安全培训,指导督促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提升工控防范意识和防护水平。会同长三角区域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工控安全相关赛事活动、攻防演练等。

(六)持续深化数字信息产业合作

11.持续深化新一代泛在融合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协同布局5G基站网络及互联网基础设施,协力打造全球5G创新应用城市群。提速建设高质量国际信息枢纽。

12.协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聚焦高端芯片、关键软件、人工智能关键算法等重点领域,联合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共同制定实施一批标准规范。协同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数字产业,联合开展产业链固链强链补链行动。

13.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整体智治。聚焦医疗、交通、旅游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引领性的数字应用场景,探索打通三省一市数据流,加快培育长三角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

14.共同推进重大项目及平台建设。重点推进长三角G60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上海)扩容、常州国家商用车智能驾驶研发认证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际性平台,进一步加强合作与交流对接,促进高端创新资源和产业要素集聚。协力打造长三角国家算力枢纽节点,持续推进长三角智能计算基地、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运营。

(七)持续强化长三角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

15.共推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建设。以“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为牵引,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对标国际一流,联动实施培育方案,打造一批国际先进、模式新颖、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标杆性“未来工厂”,支持创建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一批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长三角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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