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浙经信绿色〔2023〕5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21日
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