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减负降本工作部署,根据《2023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定于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开展浙江省减负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主题
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今年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地区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要素支持、优化涉企服务以及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等措施进行全面宣传解读,帮助企业了解和享受有关惠企减负政策,同时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诉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分类协调推动解决,回应企业“急难愁盼”,提振信心和预期,积极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稳定工业经济增长提供积极支撑。
二、活动重点
(一)突出政策宣传,稳定企业信心。深入宣传和解读“8+4”经济政策体系、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和实施成效,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和享受各项惠企减负政策,稳定社会预期,提振企业信心,共同营造支持实体经济和帮扶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问题导向,解决企业诉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回应企业和社会关切。同时,各地各部门结合系列助企服务活动,倾听企业诉求,进一步为企业解难题、减负担。
(三)突出清单管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聚焦涉企事项清单管理,对各地各部门围绕清理规范行政收费、行政许可及其中介服务、示范创建、执法检查、检测认证等涉企事项取得成效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范围,提高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服务企业的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畅通工作渠道,及时受理企业对相关问题诉求,加强督办解决力度,坚决遏制清单之外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问题。
(四)突出协同联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联动,调动专家学者、专业机构、新媒体资源等各方力量,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工作下沉基层、政策直达企业、宣传取得实效,形成全方位宣传格局和工作整体合力;总结推广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典型经验做法,促进各地各部门相互交流学习,进一步营造减负工作良好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启动浙江减负宣传周活动。全国减负宣传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正式启动浙江减负宣传周活动。
(二)组织开展“浙里减负”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系列宣传。组织开展“‘浙里减负’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系列宣传,宣传各地各部门减负典型做法、具体成效和创新举措。
(三)组织开展政策上门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梳理汇总国家、省级和当地惠企纾困政策,形成目录清单并编印成册免费送给企业,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推动政策直达基层一线。
(四)积极开展宣讲解读。各地要用好“浙企之家”等平台,结合《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规及我省贯彻落实的配套政策,积极解答企业有关问题。
(五)深化做好助企服务。各地各部门结合2023年“十链百场万企”“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等专项行动,深化助企服务;继续推广“一指减负”“惠企政策直达”应用,提升企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