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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3-06-30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陈越孟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第207号提案《关于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指出了我省“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结合具体工作进一步吸纳。经与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宁波保监局等单位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针对重要程度认知不足的问题。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去年以省府办名义印发《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以省数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百亿元以上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政策支持。二是开展试点示范。组织开展全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县(市、区)创建工作,确定全省首批24个试点县创建名单和第二批25个试点县创建培育名单。根据工信部、财政部要求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12家入选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平台名单,数量居全国第一。三是组织宣传推广。举办全省产业数字化“三个全覆盖”推进会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培训会,邀请浙智专委主任毛光烈为全省经信系统介绍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有关经验做法,将“做样学样推广法”推向全省各县,做出“样本”让广大企业可学、让政府可推、让优秀供应商可做多做大。

(二)针对数字转型能力不足问题。一是完善资金配套政策。配套年度规模5亿元的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包括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改造在内的提升创新能力及专业化水平项目、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体系建设。切块下达市、县(市、区) 的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各地采取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降费等方式因地制宜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改造等项目。二是探索创新数改路径,加强服务供给。持续推进“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累计达430个,工业领域行业产业大脑46个,国家级双跨平台2个,有力赋能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行业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集群提能升级。大力推广云化服务,鼓励采用“行业云平台+小快轻准产品服务”模式,降低数智工厂的建设成本及运营管理成本。鼓励采用“文本合同+附件(N+X清单)的新标准合同模式”,明确初级数智工厂样本建设的权责标准,保障工业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抓手打造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新生态。以标杆示范为引领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促进要素资源重组、生产流程再造和企业组织重构,聚焦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协同,打通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贸易流通链等数据,构建上下游贯通、大中小融通的产业生态。目前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平台已累计上架能力组件4056个、数据产品855个,为产业集群发展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提供数字赋能。四是宁波依托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保险保障。目前在重大装备首台套推广、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软件首版次、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专利被侵权、专利执行、商标被侵权、科技研发费用等领域均有相关保险产品和服务。在支持数字化转型方面,现有保险产品可涵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管理、服务等领域数字化转型的部分风险,更多聚焦某个流程环节保险服务,比如研发设计阶段研发费用的补偿兜底、生产制造中大型设备的首台套+第三方服务、经营管理中的软件及管理平台的共享及安全保障、销售服务中对于产业集群统一政策等,但尚无针对数字化转型风险的专属保险产品和服务。

(三)针对数据运用深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布局组建创新平台。组建了智能工厂操作系统省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围绕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获批建设智能制造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致力于以数字化车间及未来工厂的全面数字化改造等重点应用场景为重点,打造服务于孵化生态、工业企业和基础科研的开放平台。二是强化数字技术攻关。在高端芯片、基础工业软件、智能感知、先进网络、工业控制等领域布局实施了一批省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取得了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开发了数据互联产品协同研制平台,实现了工业要素互联、设计/仿真/优化多学科模型集成、虚实数据融合及分布式协同,支撑企业产品研发及制造,并成功应用于航天、汽车、电声、木材等制造业行业。三是积极争创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我省正加快编制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总体建设方案,将系统推进一批先行先试改革任务和工作抓手,谋划一批标志性应用场景。四是积极推进算网强基行动。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长期贷款、贷款财政贴息等项目,其中超过10亿元用于支持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起草《浙江省算网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拟依托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浙江枢纽节点建设,推动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PUE降低到1.3以下,集群内(含起步区)降低到1.25以下;人均可用高性能算力规模超过75GFLOPS,全省总算力超过14.5EFLOPS,以智能计算、超算为代表的高性能算力占比达到35%。

(四)针对专业人才培育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专精特新”数字化人才引进。汇集全国31个省份2707所高校的引才渠道信息,覆盖6657门优势学科、5560 个国家级重点科研平台, 形成引才“渠道图”,为专精特新企业精准引才提供渠道保障。创新招聘方式,2022年联动全省共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6000多场。打造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明确“产业+人力资源”双高地建设的园区发展方向,集聚园区发展资源,已建成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聚集猎聘、中智、锐仕方达、仁励家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95家,从业人数近3000人,服务区域内以阿里、维沃移动、同花顺为代表的几十万家企业。二是加强“专精特新”数字化人才培养。在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中,从2019年起设立数字经济专项,每年拿出不少于20%的指标,专门用于支持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人才,2019年以来,全省共选拔青年拔尖人才399名,其中数字经济领域100名。重点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以及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卡脖子关键技术领域,支持鼓励“专精特新”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目前全省已设立博士后站点1675个(其中21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在站博士后7000余名。三是加强“专精特新”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精准高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大规模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24.82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41.25万人才。率先启动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全面落实社会培训与学历提升计划。聚焦浙江“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遴选建设10所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适应浙江产业需求的高水平专业群,引领全省技工院校内涵发展、高端发展。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发挥好技能人才培养指挥棒,会同省委人才办等12部门出台《关于印发〈高质量打造 “浙派工匠”金名片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将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900个职业116个专项按产业分为三大类36个系列开展培训,建成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技能人才全链条培育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我省产业数字化转型的主战场,立足产业集群优势,突出细分行业特点,系统化、轻量化、批量化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竞争力,持续探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引领示范。一是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在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财政奖补政策基础上,2023年再统筹安排1亿元支持20个县开展中小企业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省级试点工作,采取数字化服务商与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改造联动的方式支持。同时支持包括云平台在内的优质数字化工程服务商发展。前期,我省已列入工信部、财政部第一批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中央财政将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包括云平台在内的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服务,每个平台奖补资金不超过600万元,我省将继续争取下一批试点,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我省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二是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推动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新培育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20家以上,推进由企业共同体牵头组织实施一批协同创新、科技攻关等合作项目,带动产业链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提升和订单、产能、资源等共享。三是推动示范行业引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导首批24个试点地区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提炼“N+X”应用场景,打造企业样本,总结经验模式,加快复制推广。继续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县域试点。重点做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工作。

(二)持续扩大“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一是完善提升全省“1+N”平台体系。支持supET、supOS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基础性平台持续提升基础服务能力,做好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等特色专业型平台梯度培育工作,推动基础性平台和特色专业型平台、企业形成紧密互补合作关系。全年新增省级创建平台70个左右。二是协同发挥产业大脑赋能和未来工厂示范作用。推广轻量化智改、定制化合同改造、平台化服务,形成一批“小快轻准”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提炼一批聚焦细分行业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改典型模式。攻坚中小企业不愿改、不改、不会改难题。今年拟新省培育工业领域行业产业大脑10个左右。三是培育一批数字化服务机构。培育引进一批综合型、技术型、专业型数字化服务商,全省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资源池数量累计达到400家以上。充分发挥中国工业互联网院浙江院、省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等作用,持续推进中国(杭州)工业互联网小镇、长三角(杭州)制造业数字化能力中心建设,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

(三)持续提升“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一是持续深入推动数字赋能专项行动。在梳理汇总现有数字赋能促进政策基础上,谋划研究新一轮数字赋能促进新业态新模式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路径、保障举措,切实形成政策合力,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涌现,全面营造数字赋能示范引领浓厚氛围。二是积极争取创建数据要素综合实验区。围绕国家基础制度文件四个环节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加快谋划一批数据要素标志性场景,以应用牵引带动数据供给、流通交易,在场景中验证数据确权授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方面规则制度,推动浙江数据要素市场繁荣发展。三是加快实施算网强基行动。研究制定算力提升相关支持政策,统筹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算力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在土地、网络、电力、能耗指标及市政配套建设、人才引进、奖补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四)继续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科技支撑能力。一是加快数字技术领域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支持工业控制技术、流体动力基础件与机电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系统等全国重点实验室及之江实验室、湖畔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聚焦工业控制、人工智能、高端芯片等方向,强化前瞻性基础研究,提升源头创新能力。推进省智能工厂操作系统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工业操作系统的开源开放平台、工业APP共性基础技术平台、前沿交叉技术研发平台、工控网络安全研发测试平台、边缘计算实验平台、实验验证测试平台等6个重点研发平台,尽快开发并推广一批面向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能力组件。二是推进数字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重大科技攻关计划榜单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市场洞察优势和“出题者”作用,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卡脖子”问题及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技术的攻关任务。加大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推动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协同上下游企业、产学研力量开展“项目群”攻关,提高研发攻关效率,加快开发企业数字化转型所需的柔性生产控制、无人车间故障诊断和预维护等支撑技术,补齐高端芯片制造、高性能伺服驱动等技术短板。三是加强数字技术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加快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全面推广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新模式新机制,建立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及省重点研发攻关项目与企业技术需求对接渠道。加快提升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技术攻关,加快数字化技术在企业生产、管理、物流、供应链等各环节应用,打造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带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五)持续推动民营企业数智转型配套政策支持。一是发挥保险在数字化转型中的保障作用。聚焦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风险点,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对接企业实际需求,创新产品、机制和服务,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着力推进首台(套)保险提质扩面,深化国际贸易、电商交易等重点场景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探索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成果、网络安全等相关保险,提供全方位、一揽子保险保障,在产品开发和备案上提供良好监管服务,进一步发挥保险在数字化转型中的保障作用。二是创新数字化转型专项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民营企业经营特点及数字化转型需求,为企业量身打造数字化转型融资专项金融产品,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技改贷款等多种形式,增加制造业中长期信贷投放。三是加强宣传推广。举办数字化“三个全覆盖”系列推进活动,宣传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依托部省共同主办的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世界互联网大会浙江分论坛等平台,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等活动,推进各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

(六)持续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人才要素保障。一是多措并举加强“专精特新”数字化人才引进。细化人次招引颗粒度,整合引才渠道,聚焦“专精特新”企业数字人才,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企业赴国内相关专业高校密集城市招才引智,将数字经济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联络图、引才工作站等引智渠道,向社会免费共享,支持项目、人才对接。二是进一步加强“专精特新”企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根据省级人才计划遴选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先关人才项目遴选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遴选办法。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继续支持“高精尖缺”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设站,指导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项目,对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实施规范化培训和社会化评价,提升“专精特新”企业人才数字能力。三是强化技能人才支撑。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推动评价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精准对接,推动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落地,在全省规上企业推行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推动一流技师学院、高水平专业群科学谋划专业布局,动态调整专业方向,提升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匹配度。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度重塑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流程,迭代升级“浙派工匠”一体化智慧平台,强化部门多跨和内部协同,集成共享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和技工教育数据,探索开展“产业需求-技能提升-就业创业-致富增收”的全链条数据分析。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重视和关心。

联系人:产业数字化推进处 林丹

电  话:18362909018    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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