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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06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3-07-07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桂福坤、谢永和、严小军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06号提案《关于打造浙江省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基地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省海洋养殖装备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对我省在海洋养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对今后我省加快推进该产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海洋养殖产业状况

浙江是海洋大省、渔业大省,区位条件优越,海岛数量和海岸线长度均居全国之首,渔业资源丰富。渔业养殖用海是传统的海域开发利用方式,对保障广大渔民生产生活、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海水养殖业也是海洋强省战略和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2450.5亿元(渔业产值在大农业中占1/3),水产品总产量645.6万吨(全国第四),其中,海水养殖产量149.6万吨,占水产品总产量的77.3%,为稳产保供和促进共同富裕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传统海水养殖受海洋生态红线调整、海洋环境保护、沿海工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空间资源发展约束趋紧。发展深远海养殖已成为破解近岸发展空间制约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瓶颈的重要途径。由于浙江沿海台风多发,海上养殖风险隐患较大,因此发展海洋养殖装备尤为重要。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多措并举支持海洋养殖装备的研发应用,促进深远海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海洋养殖装备发展顶层设计。我省历来重视现代海洋渔业发展。《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千亿级现代海洋渔业集群”,集成推广循环水养殖、抗风浪深水网箱、大型围栏养殖、生态增养殖,探索深远海养殖。《浙江省海洋强省建设“833”行动方案》提出,探索以深远海工业化养殖为主体的深蓝渔业,引导养殖主体立足深远海、仿野生、高品质,积极打造品牌渔业。同时,将现代海洋渔业纳入浙江海洋强省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安排浙江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时予以支持。《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支持发展深远海养殖、鼓励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浙江省深远海智能化设施养殖区域布局规划(2020-2025年)》提出,依托我省沿海得天独厚的岛礁资源,引导发展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单点系泊船型网箱与工程化围栏养殖,明确了我省海洋养殖装备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二)加大海洋养殖装备科研支持力度。一是组织实施省重大科技项目。近5年来,我省组织实施海工装备项目33项,省财政经费补助14469万元,其中深远海养殖装备项目6项,省财政经费补助2470万元。二是建设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1年12月,科技部批复我省建设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心长期围绕“一套装备、一条鱼”,致力于海洋养殖工程装备技术、智慧增养殖技术、养殖水产品高值化利用、海洋养殖新材料等方向研究,研制成功国内首套HDPE深水网箱,并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推广应用2400余套,技术辐射全国及东南亚国家,实现HDPE网箱应用20000余套。三是建设一大批重大科创平台。建设东海实验室、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等一批科创平台。如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建设海洋工程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浙江)、海洋感知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取得了深海极端环境探测与采样装备技术、深海组网接驳技术、人工上升流技术和水下直升机、水声通信机等重大科技成果。四是积极推动涉海涉渔科研院所和高校成立院士工作站,组建大黄鱼等深远海养殖产业技术服务团队,依托“尖兵”“领雁”计划等重点研发科技项目,实施国家“蓝色粮仓”重点项目科技攻关,聚焦深远海智能化养殖,开展智能化在线监测、远程控制生产管理、精准化自动投饵等技术集成研发。

(三)推动深远海养殖装备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养殖企业和装备建造企业强强联合,密切跟踪养殖工船、养殖平台等国内外最新深远海养殖模式与技术,大力促进深远海养殖新装备、新技术在浙江落地转化。推动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改造升级,鼓励“机器换人”,推广自动网衣清洗、分级筛选起捕等技术装备的研究应用,助力企业投资兴业、创新发展。我省相关企业和技术人员参与了全球首艘大型养殖工船“国信1号”的建设和运行;首座全潜式深远海大黄鱼养殖平台“嵊海一号”已完成工况测试,3万立方米的升级版“嵊海二号”正在建设中;台州大陈岛建设了1座养殖水体6万立方米的可升降深远海智能化养殖平台;温州鹿西岛建造了全球最大300米周长柔性网箱,并已养成3万斤大黄鱼,首座声波无网围栏已投入养殖试验;舟山东极岛船型平台、台州大陈岛单点系泊平台也正在研发试验。上述成果有力推动了我省海洋养殖装备产业的创新发展。

(四)创新用海审批制度,保障渔业养殖用海空间。我省的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对海洋空间的功能实施分区分类管控,专门划定了渔业区,占海洋发展空间的60%,充分保障了养殖用海的基本需求。同时,规划就其他功能区对养殖功能进行了兼容性安排,进一步保障了渔业养殖用海的空间。2022年印发实施的《关于推进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实现海域使用管理从“平面”到“立体”的转变,拓展海域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海上风电项目与海水养殖等共用海域,提高海域使用效率,减少用海矛盾,提升集约节约用海水平。配套出台的《浙江省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宗海界定技术规范(试行)》,破解宗海界定及宗海图编绘无标准可依的技术难题,支持“渔光互补”,推进渔业养殖与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拓展养殖用海空间,为海洋养殖产业发展提供更多路径。

(五)落实海洋养殖产业财税、金融扶持政策。一是落实海域使用金政策性扶持减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对公用设施用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养殖用海等实施减缴或免缴海域使用金政策。海洋养殖用海项目可向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减免申请。二是加大海洋养殖行业金融支持。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每年出台全省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沿海各市将海洋经济列为信贷支持重点,加大海洋养殖行业和企业金融支持。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实施“海岛金融服务提升年”专项行动,支持海洋特色产业转型升级,2022年全市水产加工、海运业、渔业捕捞等行业贷款新增40多亿元。三是创新海洋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海域使用权抵质押融资,有效盘活涉海资源资产。如宁波慈溪农商行为支持当地养殖、渔业专业合作社推出“和美互助贷”产品,单家农村资金互助会可获得最高授信额400万元,单个成员最高授信80万元的低利率信贷资金。截至2022年末,宁波市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余额为13.8亿元。指导金融机构加大海洋碳汇预期收益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发专项信贷产品,优化贷款业务流程,落地全省首笔海洋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今年6月,农业农村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意见》坚持市场主导、科学布局、科技引领、绿色生态、安全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深远海养殖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全产业链全环节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重点任务。下一步我省将贯彻好《意见》,依托我省船舶海工装备制造业良好的产业基础,会同其他省级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支持海洋养殖装备研发和制造企业发展。

(一)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一是组织实施一批省重大科技项目。梳理关键共性技术清单,整合国内外相关科研资源,围绕结构水动力安全分析、设施设计制造、装备智能化管理、养殖技术工程化等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实现海工装备、养殖工程、养殖技术的融合发展。组织实施首台套工程化攻关,培育一批海洋养殖首台套装备。二是加快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海工装备领军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牵头建设深远海养殖装备创新联合体,探索合力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模式,符合条件的支持创建为省级创新联合体。三是充分发挥重大科创平台的作用。推进东海实验室实质性运行,做实做精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充分发挥全省海洋养殖装备高校、科研院所力量,支持联合攻关深远海养殖装备重大科技项目。

(二)培育现代化海洋养殖装备领军龙头企业。一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将世界一流企业、雄鹰企业、制造业领航企业、“链主”企业培育工作统筹推进。省直相关部门建立分类指导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各地市制定有关激励政策、建立企业梯队培育库、开展工作机制探索,提炼推广经验。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三大“一号工程”,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党建引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国内外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省经信厅将雄鹰企业名单印送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行业协会,引导各方资源要素支持雄鹰企业发展,并纳入省级考核事项。三是完善企业服务体系。针对性制定雄鹰企业培育方案,提供土地、能耗、环容、人才、金融等要素保障。通过“省长直通车”服务机制,帮助雄鹰企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荐雄鹰企业争取国家项目和政策支持,对重大项目要素给予精准扶持。建立“浙里雄鹰”应用平台,推动政策和服务集成落地。组建企业联盟和高端智库,整合金融、法律、科技以及高端智力等多方资源,提供综合支持服务。

(三)推动船舶海工与海洋养殖装备产业协同发展。一是抓好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建设。根据《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部署,制订集群建设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重点,将普陀、定海列入核心区培育,岱山、三门、象山列入协同区培育。支持各地建立高端装备产业发展基金。二是梯度培育一批企业。梳理海洋养殖装备的企业名单,纳入培育名单。强化入库企业分类指导,梯度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有条件的船舶海工企业,储备海洋养殖装备研发制造能力。三是促进海洋牧场与海洋风场融合发展。依托岱山、普陀、嵊泗等现有海洋风电场产业基础,研究和探索适应本地特色的海洋牧场与海上风电融合发展机制,尝试打造成“海洋牧场+海上风电融合发展”的商业模式。实现深海养殖、海上风电、观光旅游协同发展,拉长产业链,实现产业多元化拓展。

(四)加大现代海洋渔业、养殖装备制造业的金融支持。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将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养殖的金融支持。一是开展金融支持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海洋经济支持力度,鼓励开展供应链金融、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涉海金融业务,拓宽海洋养殖主体融资渠道。二是加大海洋金融产品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海洋特色金融产品,探索推广在建船舶、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应收账款、出口退税账户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持续开发海洋特色金融产品,满足海洋养殖主体多样化融资需求。

再次感谢对我省海洋养殖装备产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省海洋养殖装备产业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装备处 刘红艳

电  话:0571-87055014,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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