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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23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3-07-04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王浩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第523号提案《加快我省涉海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提案阐述了全球涉海先进制造高地应具备涉海制造产业集群、涉海集成制造龙头企业和涉海制造研发中心及产业标准等三个典型特征;以海洋绿色石化、涉海高端装备以及海洋新兴产业等具体产业为例,分析了我省涉海先进制造业发展所面临的产业结构不优、产业能级不强和产业质效不高等三方面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了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打造高水平企业梯队和构建协同创新体系等三方面的宝贵建议;对全省涉海先进制造业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省级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有关工作情况

(一)推动临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海洋强省建设“833”行动,加强海洋产业规划,优化海洋产业布局,围绕培育“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部署,加快打造现代临港产业集群。一是打造以绿色石化为支撑的油气全产业链集群。稳定“油头”,做长做粗“化尾”,以高端石化产品、化工新材料、化工新能源为主要方向,打造从石油炼制到基础化工材料、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的全产业链集群。宁波市镇海区、岱山县炼油化工,宁波市北仑区精细化工等产业集群入选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经初步测算,2022年我省绿色海洋石化产业实现增加值680.6亿元。二是打造临港先进装备制造业集群。大力发展高端船舶制造、海工装备制造及临港汽车制造等重点产业,重点突破大中型LPG船、LNG船、邮轮游艇等特种高端船舶及大型海洋钻井平台、海洋能发电装备等海工装备制造核心技术,推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相结合。突破动力电池、电驱、电控等关键技术,打造全球一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舟山市定海区、舟山市普陀区,象山县、岱山县、三门县等地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入选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经初步测算,2022年我省海洋装备制造与工程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181.6亿元。三是发展海洋新兴产业集群。打造海洋数字经济产业集群,以海洋电子信息、海洋智能装备、海洋信息服务为主要方向,形成海洋船舶、海洋工程、卫星通讯等海洋数字装备和信息服务产业集群。打造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海洋生物萃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生物制品和保健品等海洋生物资源利用产业。打造海洋新材料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海洋工程材料、海洋环保材料、海洋装备金属材料、可降解海洋吸附材料、海洋重防腐、海洋密封材料等领域。打造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安全有序推进沿海核电基地建设,深化深远海风电布局研究,实施“风光倍增”工程。经初步测算,2022年我省海洋数字经济、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和海洋清洁能源等4个新兴产业共实现增加值2412.8亿元。四是培育涉海涉空等未来产业。制定出台《浙江省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关于浙江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创建的指导意见》等未来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以未来技术突破和数字化改革催生新动能,构建“源头创新—技术转化—产品开发—场景应用—产业化—产业集群”的未来产业培育链路。2022年,全省共布局台州湾新区空天产业(无人机与卫星互联网)等8个未来产业先导区。

(二)扎实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一是创新实施“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机制。深化“雄鹰行动”,统筹推进世界一流企业、雄鹰企业、制造业领航企业和“链主”企业培育。着力推动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全省新增单项冠军40家,总量189家;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601家,总量1068家,数量均保持全国第一。新增遴选“链主”企业21家,制造业领航企业评定工作成功列入国家试点。二是谋划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支持涉海先进制造业领域“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培育建设,已培育宁波江北功能材料产业平台、宁波杭州湾新区智能汽车产业平台、绍兴上虞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平台等一批高能级产业平台。支持涉海先进制造业领域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三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浙江省加快海洋产业项目招引培育工作实施意见》《浙江省海洋产业重点招商方向目录和平台布局指引(1.0版)》,引导各地聚焦油气全产业链、临港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全力支持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镇海炼化扩建1500万吨炼油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宁波舟山国家级石化基地加快发展。其中,2022年,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实现加工原油3702万吨,工业产值2298亿元,约占舟山市三分之二。同时,通过省重大产业项目等政策,支持海洋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兴产业优质项目加快建设。

(三)推动涉海产业创新发展。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发挥科技创新的核心驱动力作用,为产业强海、科技兴海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一是着力提升创新平台能级。支持建设甬江实验室(新材料浙江省实验室)和东海实验室(智慧海洋浙江省实验室),加快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其中,甬江实验室已成立新型显示与感知技术、3D数字制造创新等10个研究中心,集中攻关集成电子信息、仪器装备、精细化工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东海实验室已成立海洋环境感知、海洋动力系统、海洋绿色资源、先进海洋技术等4个研究中心,组建了15支创新团队。推动在宁波建设智能工厂操作系统、绿色智能汽车及零部件和绿色石化等3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围绕自主可控的智能工厂操作系统、智能驾驶、石化行业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积极打造世界一流的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二是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投入。深入实施“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围绕深海防腐材料、水下机器人、遥感技术、潮流能发电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攻关,引领海洋新材料、海洋智能装备、海洋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2022年,全省共支持22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投入省级财政资金8500余万元,引导社会投入3.4亿元。三是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扎实推动“8+4”科技创新政策包落地,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构建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2022年,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12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6家,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20家,石墨烯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功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海洋强省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快涉海先进制造业发展,形成优势突出、开放多元、潜力广阔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助力海洋强省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加快推进临港产业集群建设。一是将现代临港产业集群纳入全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体系一体推进。指导宁波市镇海区炼油化工、岱山县炼油化工、舟山市定海区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舟山市普陀区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等入选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培育名单的县(市、区)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继续做大做强临港产业。支持在涉海数字装备和信息服务、海洋生物医药和海洋清洁能源等产业领域具有技术领先和成长潜力的县(市、区)积极申报省级“新星”产业群或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二是深化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培育。迭代完善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激励政策,调动核心区协同区积极性,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围绕定位抓集群培育,以“全国领先、全球先进”为标准,聚焦差异化定位,进一步集中资源、强化特色、培植优势,提升15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积极探索“核心区+协同区”跨区融合,联合创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国家级集群“培育池”。三是健全年度考评机制。推动集群核心区协同区优化完善培育方案,建立优质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建设、科技项目攻关、人才团队引育、科创平台构建5张任务清单,对照清单抓落实。完善创建考评机制,对核心区协同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排名晾晒和年度评估,实行创建名单动态管理,推动各地赛马争先,打造集群培育标志性成果。

(二)培育壮大优质企业队伍。一是开展“一企一策”培育。制定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改革方案,完善专精特新培育诊断机制,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推进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建设,引导中小微企业专注细分领域,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办好2023年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落实《关于深化实施“雄鹰行动”加快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的实施意见》,深化实施新一轮“雄鹰行动”,推进国家制造业领航企业评定试点,筹建世界一流企业建设促进机构联盟和服务机构联盟,打造一批世界一流企业。二是建设一批海洋特色产业重点功能区块。深入实施浙江海洋强省建设“833”行动方案,推进现代临港产业集群建设行动,围绕“234”现代临港产业集群,谋划打造30个左右“海味”明显的海洋特色产业重点功能区块,成为承载海洋产业和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继续推进“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促进涉海先进制造业集聚引领发展。三是加大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力度。继续支持海洋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在海洋新兴产业领域,发挥好我省基金投资和人力优势,推动省国开行设立300-500亿未来产业专项贷款,重点支持有关市县进一步加大项目招引,加强政策支持,谋划建设一批前瞻性未来技术研发、重大制造业产业化项目。

(三)构建我省涉海先进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一是鼓励支持沿海地区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海洋创新平台,发挥甬江实验室、东海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的引领作用,按照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到成果转化全链条要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二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战略规划+专项行动+年度榜单”和“重大专项+重大专题+重大项目”,围绕深海材料、海洋环境感知、海洋新能源、海洋“蓝碳”等重点领域全链条、一体化凝练战略科技任务,谋划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力争在海洋信息感知装备、海洋卫星信息系统、海洋新材料、船舶电子等领域实现一批重大技术突破创新。三是大力发挥创新主体作用,谋划出台《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浙江省新一轮“两清零一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有力推动科技企业扩面提质。面向绿色海洋石化、临港先进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快建设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创新共同体等。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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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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