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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3-06-28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省工商联: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第55号提案《关于促进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你们的建议,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与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举措扎实、政策有力,我省“专精特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省列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67家,占全国的10%,总量居全国第一位,其中,累计入选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161家,共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74亿元,占全国的10.6%,居全国第一位。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263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4351家。2022年,全省“小巨人”企业户均发明专利达17.2件、平均研发投入强度达7.1%、亩均税收达42万元/亩,分别是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的3.1倍、2.5倍和1.2倍。这些“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能力强,是制造业锻长板、补短板、填空白、强弱项和强链补链的中坚力量,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政策支持有力有效。近几年,我省相继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关于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从制度和政策层面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良好的环境,以法规的形式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专精特新”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有力有效。启动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相继出台《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关于打造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等,引导和鼓励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提升,建设“未来工厂”,引领带动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示范样板。2022年,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突破 3 万亿元;创新打造“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细分行业产业大脑96 个、未来工厂41 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512 家;遴选确定首批 24个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创建试点县,加快推进百亿以上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

三是推动企业创新有力有效。加强科技企业培育、研发机构建设和科研攻关项目部署联动。2022年,新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40家、企业研究院236家、高企研发中心962家,累计分别达331家、1893家、5054家;立项的566项“尖兵”“领雁”重大攻关项目中,由企业牵头或参与的490项,占比超过8成,累计投入省财政经费19亿元,带动项目总投入77亿元。聚焦浙江“415”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遴选建10所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省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适应浙江产业需求的高水平专业群,通过与浙江大学等高校开展深度合作、与世界500强企业共建培训基地、在技师学院试点设立二级学院和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举措。积极拓宽引智渠道,整合全国31个省份2707 所高校的引才渠道信息,覆盖6657门优势学科、5560个国家级重点科研平台,形成引才“渠道图”为用人单位精准引才提供渠道保障。

四是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有力有效。组织系列线上促销活动。如举办“2022网上年货节”,超10万家商家参加,发放各类优惠券超100亿元,实现网络销售额1150亿元。举办“双品网购节暨非洲好物网购节”浙江专场活动,销售额超过2800亿元,来自20多个非洲国家100多款产品上线,扩大浙非经贸合作。推进直播电商发展。举办首届数字贸易博览会“世界直播电商大会”,2020年至2022年共评选出省级新零售示范企业259家。全省开展“美好生活浙播季”相关直播活动1091场,其中,参与直播带货的产品数量7.28万种,当场成交382万单。聚焦浙货出海,深入推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金华、舟山成功获批综试区,我省率先实现全省域覆盖,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方案。开展“店开全球”“品牌出海”“独立站领航”三大行动,对传统出口名牌企业是否适合做跨境电商、发展独立站等逐家进行排摸。

二、推进“专精特新”培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我省当前“专精特新”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协同发力,促进我省“专精特新”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我省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一是深化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关于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推动改善和优化助企政策环境。今年,省人大已将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列为《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重点任务之一,并将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和配套法规制度的实施等情况。二是积极落实国家、省级减负降本政策,力争2023年为企业减负2500亿元以上。在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中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引导撬动各市、县(市、区)加大扶持力度。三是加强对现有政策体系进行梳理分析和效用评估。梳理出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清单,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进来,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项目中,给予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的机会,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二)助力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一是针对提案中“依托创新联合体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级”的建议,省科技厅将继续实施创新联合体重大改革,加快构建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打造细分产业链领域的创新生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联合体建设,承担省重大科技项目。力争到2025年建设50个左右省级创新联合体,实现15个特色产业集群全覆盖。二是发挥省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围绕“卡脖子”问题和前沿技术开展攻关,掌握一批“杀手锏”“金钟罩”技术。三是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专精特新”企业预备队伍。四是重点围绕各地特色优势产业链,由“链主”企业推荐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作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伙伴,培育一批“配套专家”,助力我省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稳定性和竞争力的提升。每年推动5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与“链主”企业建立起紧密合作关系。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并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三)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一是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探索批量化规模化推进细分行业领域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的路径方法。围绕我省“415”产业集群、特色块状经济和专精特新优势产业领域,打造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样板企业。二是发挥专家智库等作用,组织数字化服务商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培训、评估诊断等全流程数字化改造服务。深化“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推广应用,力争2023年全省“专精特新”企业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0家以上,累计打造3-5家未来工厂。

(四)进一步拓展中小企业发展空间。一是落实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各项措施,联合平台举办丰富多彩的线上促销活动,增强龙头电商企业和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信心。二是建设电商服务中心和乡村直播间,至2023年底培育1500家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支持直播电商赛会,抓好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及公共直播间发展。三是落实商务部“十百千万”专项行动,高标准严要求抓好12个综试区建设,不断争先进位。实施“百场万企跨境电商大服务”“百场万企电商争市场行动”,全年新增1万家以上出口网店,省级知名品牌达到200个以上。

(五)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现代企业建设。一是实施专精特新诊断指导专项行动,建立我省“专精特新”专家智库联盟,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诊断指导服务,建立“一企一档”培育档案,推动以评为主转变为“评育用”相结合。二是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提升国际化水平。持续深化浙江制造拓市场行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龙头企业“抱团”参与境外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加大对企业申请PCT国际专利支持力度。三是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指标体系,遴选一批雄鹰企业开展“一企一策”培育,力争一批企业进入国家梯队。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开展企业管理星级评价和辅导培训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展合规能力建设,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衷心感谢对我厅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处  应红英

电  话:0571-87059133    传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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