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宁14号建议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3-12-05 15: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徐旭东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主体作用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建议》(宁14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4点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厅高度重视,经商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社保厅和省工商联等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一是强化全省统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将“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列为今后五年“十项重大工程”之一。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明确了全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成立由分管省领导任召集人、21个省级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强化工作协同。建设迭代调度平台,跟踪晾晒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强化工作落实。二是推进六大行动。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为主攻方向,以“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为主要抓手,全省统筹推进空间腾换、招大做强、企业优强、品质提升、数字赋能和创新强工等六大行动,加快打造以“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为主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推进“核心区+协同区”创建。在全国首创“核心区+协同区”创建模式,充分发挥县域特色优势,加快打造15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根据产业基础、特色优势、发展潜力和政策保障等,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个集群遴选一批核心区和协同区,引导各地选准差异化定位,形成全省集群培育“一盘棋”。截至目前,15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已遴选88个核心区协同区,其中核心区35个、协同区53个,分布在11个设区市、51个县(市、区)和8个功能区。比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在全省布局了2个核心区、10个协同区,核心区定位发展整车,协同区定位发展产业链重点优势环节。其中,在宁波市布局了前湾新区作为核心区,定位是进一步提升整车领域竞争力,布局了鄞州区和北仑区作为协同区,分别定位发展其他关键零部件和三电系统。

(二)全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一是推动校企合作和产学研成果转化工作。鼓励高校与企业开展协同攻关,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教育部科技统计年报数据显示,浙江高校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合同金额从2020年的40.17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54.67亿元,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合同数量从2020年的1724份增长到2022年的2722份,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合同金额从4.2亿元增长到5.1亿元。二是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高校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征得单位同意,可以到与所在单位业务领域相近或学科有交叉的企业和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和服务等工作,或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科研人员按约定取得的兼职报酬,原则上归个人所有,不受所在单位绩效总额限制。个人应当如实将取得的兼职报酬报所在单位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加大力度培育企业家群体。一是突出典型宣传。成立浙商融媒体中心,上线“浙商发布”公众号,进一步构建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的自媒体宣传矩阵。开展“讲述浙商好故事、宣传浙商好典型、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主题活动,挖掘浙商典型,近五年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刊登重点报道上千篇,让民营经济人士学有榜样、争有方向、赶有目标。二是创新平台载体。每三年高规格开展“浙江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争做“四个典范”。高规格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进一步深化民营经济人士尤其是年轻一代企业家,对习近平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指示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坚定发展信心,激发创业热情。三是建设高素质民营企业家队伍。实施“品质浙商提升工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每年联合知名高校、重点民企举办省新生代企业家培训班、民营经济人士进修班等多场培训活动,打造“红色教育基地+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家级科技龙头企业+浙江优质民营企业”教育服务合作平台,着力培养一支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推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一是构建5张清单。建立优质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建设、科技项目攻关、人才团队引育、科创平台构建等5张任务清单,推动核心区协同区对照清单抓好落实。二是健全赛马机制。开展“月监测、季晾晒、年评估”,推动核心区协同区聚焦产业定位,围绕5张任务清单争先创优,不断强化特色优势。其中,月度监测集群营收增长情况,季度晾晒5张任务清单进展情况,年度评估集群综合竞争力提升情况。三是开展动态调整。根据年度评估结果,对核心区协同区创建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持续优化产业协同布局。

(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共同参与重大平台建设。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领军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有优势、有条件的创新资源共同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计划新建5家省技术创新中心。支持企业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符合条件的创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计划新建20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二是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主动向联合体交办“卡脖子”攻关任务,定向委托联合体凝练“尖兵”“领雁”项目,推荐有条件的企业及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三是推进战略科技力量服务企业。引导国家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省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小试中试基地建设,为企业提供技术验证服务和按需定制的技术创新服务。有序推动高等院校,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机构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纳入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向全社会开放共享,支持企业使用创新券抵扣服务费用。加强科技战略力量服务企业的指标考核。

(三)围绕“智改数转”,深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一是坚持能效“一本账”。做到摸底核查到位,形成企业装置能效清单,不断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储备项目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指导作用,向重点领域企业反馈“能效诊断书”,指导企业特别是能效水平未达标杆的企业梳理谋划技术改造项目。二是坚持数字技术提升能效水平。加强数字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带动大中小企业数智化融合发展整体提升,通过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数字化应用,实现能源利用效率提升17%。三是“精准施策”支撑节能降碳要素保障。明确省级财政安排新增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新能源应用技术改造、工业园区降碳工程。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四)发挥组织优势,着力完善民营企业大宣传格局。一是深化“讲述浙商好故事、宣传浙商好典型、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活动。发挥浙江民营企业记者采风团作用,推动“浙商之家”公众号改版提升,加强浙商·浙江省工商联融媒体中心建设,不断扩大宣传影响力、关注度和覆盖面。组建工商联系统、重点企业及商会宣传员队伍,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全省优秀企业家宣传工作。二是健全民营经济人士综合培育体系。深入实施“品质浙商提升工程”,分级分类加强系统教育培养。开展新生代企业家培育行动,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建立健全导师制,开展民营企业家现代化能力提升行动。三是着力打造“青蓝之家”,培养“百千万”新生代企业家队伍。以省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成立10周年为契机,谋划举办新生代浙商峰会,展示浙江新生代企业家的风采,促进浙商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稳妥推进省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换届工作,扩大对省外、境外新生代浙商的覆盖,建立完善新生代企业家人才库。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调研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帮助民营经济人士明辨重大是非、澄清模糊认识。协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民营经济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化解体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领域,分层分级应对处置突发舆情,争取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舆情事件衍生为意识形态问题。

联系人:产业转型升级处 叶纯

电  话:0571-87058344,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1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