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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24 17:50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2023年10月31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23〕238 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省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原则、程序和评价条件。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政策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2016年以来,中央和省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的文件。2019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系列职称评价的基本标准。2020年10月,省人力社保厅印发了《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评价全面、考核刚性、业绩导向清晰的量化指标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以加快推进各领域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为目标,突出“行业特色、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结合能源等四个专业行业特点和我省情况实际,特制定此《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正文和附件(评价条件)两部分。正文包括工作目标、实施流程、评审原则及组织保障等四方面内容。明确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按专业组建“浙江省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开展能源等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评审实行单位核报制,并对专家库组建、相关评审工作流程等有关事项作出了要求。

附件包含了能源等4个专业的《评价条件》,每个《评价条件》均包括总则、申报条件、评审条件、附则共四章十三条。总则明确了能源等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制定依据、目的意义及适用对象;申报条件从思想道德条件、资历条件和其他条件三方面明确了申报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评审条件主要从专业理论水平和能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水平和专业工作业绩与成果三方面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定;附则明确了建立量化评价标准等要求,提出违法违纪等人员处理意见,并对有关词语或特定概念做了详细说明。

《评价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分类界定适用范围。明确了能源等四个专业领域囊括的类别和细分专业,指出评价条件主要面向浙江省从事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领域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建立赋分式量化评价体系。根据能源等四个专业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适用各专业的高级工程师量化赋分标准,总分150分,减少主观人为因素,为科学化、精细化评价提供可靠依据。

(三)拓宽职称申报渠道。除保留《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外,新增多种申报渠道:一是量化赋分达标申报;二是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三是高技能人才申报;四是特殊荣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技能大赛获奖等)直接申报。

(四)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将爱岗敬业纳入评分项,明确了赋分标准。同时对违法违纪、学术造假等行为零容忍,提出了严肃的处理意见。

(五)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在量化赋分标准中,加大工作业绩项的比重,工作绩效、科研项目、获奖、标准制定、专利等体现业绩和能力的指标分数,在150分总分中占了110分,坚持了重业绩、重能力、重贡献的人才评价导向。

(六)清晰界定有关词语或特定概念。对专业分类、科研获奖级别、政府项目、学术刊物分类等内容做了清晰解释,方便申报人员对照评价标准自行评估。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解读人:岑迪留,联系方式:057187059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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