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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904/2023-00082 发布日期: 2023-01-17 发布机构: 省经信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 2022年浙江省化工园区扩园(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材料〔2023〕17号

印发时间:2023-01-17 浏览次数:

各市经信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委)、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复评和扩园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2〕124号)要求,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六部门组织开展了化工园区复核和扩园工作,经认定,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化工集聚区等3家园区符合化工园区扩园要求,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请各部门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0〕101号) 和《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浙经信材料〔2021〕77号)等文件要求,依据职能负责化工园区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化工园区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化工园区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我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2 年浙江省化工园区扩园(第一批)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2022年浙江省化工园区扩园(第一批)名单

序号

扩园前面积

(公顷)

扩园后面积

(公顷)

1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化工集聚区

230.57

354.80

2

浙江仙居经济开发区

341.47

401.22

3

遂昌县化工园区

126.23

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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