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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38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2-06-30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陈晓军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38号提案《关于传承中医药文化,做强黄精产业品牌,推动黄精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长期以来对我省中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围绕黄精产业现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我省做强黄精产业品牌具有指导意义。经商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产业整体谋划。2020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建设中医药强省;2021年5月,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9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布《浙江省中医药条例》;2021年以来,省级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浙江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浙江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

(二)中药产业发展稳步提升。2021年,我省中药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21亿元,同比增长4.8%,总体保持平稳增长。2021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86.09万亩,总产量27.51万吨,总产值70.16亿元,其中黄精种植面积达7.51万亩,总产量0.78万吨,产值达5.27亿元。一是中药企业梯次发展态势基本形成。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是全国首个省级中医药产业平台企业,康恩贝等5家龙头企业入选全国中药企业百强榜,中药企业上市数量7家居全国各省市首位。二是平台基地加快建设。建设了种子种苗繁育基地99个,建成了73个省级“道地药园”示范基地,其中主栽黄精的省级道地药园6个,形成了金华市天然药物生产基地、丽水市特色中药材产区、磐安“江南药镇”等一批产业集群、特色小镇和专业市场。三是“浙产中药”品牌不断攀升。康莱特注射液等10个产品入选“浙江制造精品”,厚达智能中药智能化煎制系统等2个中药装备被评为省内首台(套)产品,遴选确定铁皮石斛等新“浙八味”培育品种并开展系列宣传推广。四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2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室62个,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1项。康德药业丹龙口服液是获批国内首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中药新药,康恩贝黄蜀葵花总黄酮提取物及口腔贴片是近年来首个落户我省产业化的中药I类创新药;此次抗疫攻坚战中,中医药彰显特色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科技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一是针对黄精种苗繁育及高效载培,近年来,我省累计立项实施7项省重点研发计划与“尖兵”"“领雁"项目,投入科研经费4000余万元,支持黄精组培快繁育苗技术、设施栽培与林药复合载培关键技术,绿色种植关键技术与规范化等展开研究并应用示范。二是支持良种繁育基地与种植示范基地建设;育种专项支持了黄精种质资源收集、评价鉴定、筛选、种质创制,有力推动了黄精种源的发展,中药材协作组的攻关成果“多花黄精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梁希林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三是深化科技特派员服务。充分发挥省科技特派员“智囊团”和专业优势,深入指导黄精生态产业发展,集成黄精高山园地和林下生态化种植技术及操作规程,协助建立黄精规范化生态种植示范基地,有效撬动特色生态产业促农增收。

(四)标准规范不断统一。一是《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统一制订了黄精中药材、中药饮片国家标准,明确黄精采收时间、产地加工方法以及黄精片、酒黄精的饮片炮制方法、质量指标等,符合法定标准要求的黄精中药材及其依法炮制的中药饮片可在全国依法流使用。二是为支持浙产非中国药典收载来源“长梗黄精”药用,《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专门制定了由“长梗黄精”炮制而成的“浙黄精”饮片炮制规范,依据浙江省中医临床习用历史,医疗机构处方应付时写黄精可付浙黄精,扩大其使用范围。三是全国处方中含黄精的中成药批准文号774个,浙江省有10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共持有含黄精的中成药批准文号12个,黄精供中成药投料使用。

(五)中药质量监管不断加强。一是监管制度不断创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制定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关键岗位的责任清单和《浙江省药品生产协同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内容和优化完善省、市、县三级药品生产协同监管职责,压实中药安全监管责任。二是监管手段不断创新。全面推进药企信用监管,制定《浙江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监管办法》;组织发布《浙江省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中药材品种目录》,在磐安县开展中药材产地加工“共享车间”试点,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从源头保障中药材质量。三是持续开展中药专项整治。近三年,连续开展打假治劣“药剑”行动、中药饮片和中药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药品GMP检查427家次,全省抽检中药材(中药饮片)7833批次。2021年全省共抽检中药饮片2000余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4%,比2019年提高了约5%,中药饮片质量逐年向好。

二、有关建议的答复

(一)政府成立中药材产业专班。2021年2月,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将“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调整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实行中医药工作统一议事协调,增设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中医药管理局。目前,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跨部门协调机制,印发《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21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遴选确定杭州等5个市和苍南等8个县(市、区)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同时,组建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专班会议,推动成立省中药产业传承发展战略联盟。

(二)建设规范化良种繁育基地与种植基地。目前,我省已建设了种子种苗繁育基地99个,建成了73个省级“道地药园”示范基地,其中主栽黄精的省级道地药园6个。我省将继续极推动道地资源保护名录完善,开展珍稀濒危资源保育、种子种苗繁育,推进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华东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推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范化,建立种质资源标准化、数字化共享平台;加强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持续推进“道地药园”建设培育,提升中药材产地加工水平;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优先发展林下铁皮石斛、三叶青、多花黄精等浙产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打造优质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

(三)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建立电子溯源系统和参与或牵头制定标准。目前,我省已建设“浙中药”产业大脑、药品安全智慧监管“黑匣子”等中药领域的多跨场景,已印发《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中药自动化煎制系统规范》《关于改革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贯彻实施,尤其是《中国药典》的黄精中药材、中药饮片国家标准,《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浙黄精”饮片炮制规范。我省将持续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单项冠军培育行动、“雏鹰行动”、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对符合要求的黄精生产企业予以支持,鼓励黄精生产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支持研究制(修)订黄精领域的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优质中药材和饮片的评价方法;鼓励市县两级政府支持企业或者行业协会开展黄精电子溯源系统建设工作,力争实现黄精从种子种苗供给到成品上市各环节可查询、可追溯。

(四)完善加工体系建设。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黄精等食药物质管理试点,推进食药同源产品开发,开展试点企业申报、生产许可和试点物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支持黄精等重点中药产业向保健食品、化妆品(植物原料)、养生养老等领域的跨界延伸,鼓励支持黄精生产和流通企业向产业链前端延伸,布局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和加工基地建设;推广磐康药业产地药材及中药饮片一体化加工数字化车间、佐力药业中药配方颗粒(提取)数字化车间、正大青春宝中药固体制剂智能化工厂等中药领域的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建设经验,积极中药药品和饮片加工厂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同时,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单项冠军培育行动、“雏鹰行动”、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对于入选的黄精领域企业按照规定予以支持。鼓励黄精领域的创新药研发企业积极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生产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予以支持。

(五)搭建科研平台,创新人才培养,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目前,我省已制定《科技赋能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坚持“一县一产业”,针对具有黄精种植具有天然优势的地区,引导发展林下经济,着力培育创新主体。同时,在“尖兵”“领雁”攻关计划中设立中医药专项,围绕重点中药领域,每年滚动部署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持续加大对黄精种苗繁育及高效载培的科技支持。另外,我省深入实施浙派工匠(药材)等培育项目,围绕黄精等中药领域培养跨学科复合人才。深入实施“杏林工程”“岐黄使者”培育项目,推进黄精等中药领域的职业(工种)技能人才的培养及等级认定。我省也将持续推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等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创新能力,支持国内黄精领域领军型企业在浙江设立研发中心。

(六)打造公共品牌,加强区域合作,整合资源,集中力量,以一个统一的品牌形象推出。目前已有“江山黄精”“建德西红花”“龙泉灵芝”等19个产品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6个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磐五味”商标获得了驰名商标保护,寿仙谷灵芝等4个获得“三无一全”品牌产品。我省拟遴选一批心脑血管疾病用药、肿瘤用药、妇科用药、清热解毒用药、保健养生等优势领域的中药大品种,推广应用中药领域首台(套)产品和“浙江制造精品”,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同时,持续支持开展“浙江省十大药膳”评选活动,纳入“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美食推介体系,支持举办中药产业发展大会、中药材交易博览会等活动,打响“浙产中药”品牌;推动现代中药物流仓储中心和商业物流交易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和省级中医药服务进出口基地,提高“浙产中药”产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可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尤其是做大做强黄精等“浙产中药”。具体工作打算如下:

一是结合实施《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浙江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年度任务,切实形成合力推进我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制订《关于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年度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加强产业、科技、价格、医保、招标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加大对创新中药、地方特色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的政策支持。三是支持杭州、金华、绍兴、台州等地产业平台,加快发展中药制剂、配方颗粒、智能制造装备等产业,力争杭州培育形成百亿级,金华、绍兴形成50亿级的中药产业集群推进建设。四是充分发挥有关学会协会在行业自律、标准制定、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政企合力推动中药产业发展。

联系人:消费品处  汪婷婷

电  话:0571-87056467,传真:0571-87056467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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