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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45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2-06-30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李叶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45号提案《“浙产名药”面临困境 亟需推出有力举措》收悉。感谢长期以来对我省中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围绕“浙产名药”发展存在的短板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我省加快中药产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经商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现答复如下:

(一)产业规模稳步提升。2021年,我省中药产业营业收入达221亿元,同比增长4.8%,总体保持平稳增长;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86.09万亩,总产量27.51万吨,总产值70.16亿元。中药企业梯次发展态势基本形成,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是全国首个省级中医药产业平台企业,康恩贝、永宁药业、万邦德制药、佐力药业、维康药业等5家龙头企业入选全国中药企业百强榜,中药企业上市数量7家居全国各省市首位,年销售额1亿以上的中药大品种20个。

(二)平台基地加快建设。遴选确定杭州等5个市和苍南等8个县(市、区)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以杭州、金华、衢州、丽水等地为重点,创建73个省级“道地药园”示范基地,培育4个省级以上中药材特色农业强镇,形成了杭州生物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金华市天然药物生产基地、丽水市特色中药材产区、磐安“江南药镇”、“浙八味”特产市场等一批产业集群、特色小镇和专业市场。浙江省中药材博览会、中国浙西(千岛湖)中药材交易博览会的业内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立项支持科研项目500余项,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励59项。康莱特注射液、百令胶囊、铁皮枫斗晶、银杏叶片、胃复春片等一批浙产中药知名度不断攀升,康德药业丹龙口服液是获批国内首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中药新药,康恩贝黄蜀葵花总黄酮提取物及口腔贴片是近年来首个落户我省产业化的中药I类创新药;此次抗疫攻坚战中,中医药彰显特色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省委、省政府把中药产业作为我省历史经典产业、惠民富民产业,持续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近年来,我省在推动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产业整体谋划。建立省中医药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组建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专班会议,推动成立省中药产业传承发展战略联盟。2020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建设中医药强省;2021年5月,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9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布《浙江省中医药条例》;2021年以来,省级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浙江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浙江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

(二)召开首届中药产业大会。2021年9月29日,省经信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在磐安县联合主办首届浙江省中药产业大会,蒋珍贵副秘书长参加会议并讲话。现场演示推广“浙中药”多跨场景应用,9个中药产业链合作项目进行了集中签约,合计签约金额16.2亿元,在业界取得良好反响。

(三)推动名企名品培育。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单项冠军培育行动、“雏鹰行动”、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选。推动“浙产中药”品牌建设,康莱特注射液等10个产品入选“浙江制造精品”,厚达智能中药智能化煎制系统等2个中药装备被评为省内首台(套)产品,全力支持首台(套)产品推广,遴选确定铁皮石斛等新“浙八味”培育品种并开展系列宣传推广。

(四)数字赋能发展。以全省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推动中药产业大脑建设,支持康恩贝网环医药全流程平台、佐力百草大健康智慧煎药平台等列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建设。积极支持磐康药业产地药材及中药饮片一体化加工数字化车间、佐力药业中药配方颗粒(提取)数字化车间、正大青春宝中药固体制剂智能化工厂等中药领域的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加快建设。

(五)加强中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推进中药领域省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围绕中药资源、中药创新、中医药疗效评价等重点领域累计建设省重点实验室1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育,通过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等,培养一批高水平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杭州师范大学谢恬教授团队利用浙江道地药材温郁金研发纳米靶向抗癌药物,获得了2020年中国发明专利金奖。

(六)推进中药标准化研究。设立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安全性和有效性等研究,推动200余种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研究和制定;推进中成药生产标准化研究工作,正大青春宝药业承担的参麦注射液标准化建设和康莱特药业承担的康莱特注射液标准化建设列入国家中医药标准化建设项目;推动中药材国际标准研究,寿仙谷药业主导完成了灵芝、铁皮石斛ISO国际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已在美国、国、日本等31国家(地区)应用和互认,为灵芝、铁皮石斛产业走向世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制定实施《道地药园建设通用要求》等30多个省级地方标准,促进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制订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制铁皮石斛叶》《干制铁皮石解花》,促进食药物质产业发展;制定《浙江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提升标准》30多个团体标准,促进浙江道地中药材的保护和发展。

三、有关建议的答复

(一)建立种子种苗选育“源头优势”。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进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在中药产业发展模式及推进方式具有很好示范效应的地区,选择较有特色和产业优势的道地药材品种,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种子种苗骛育工作,支持建设浙贝母、灵芝、铁皮石斛、白及、三叶青等浙产道地药材种植基地与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了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华东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同时,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中药材品种审(认)定工作,截至目前,40个中药材品种通过我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认)定,共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99个,规模面积6000余亩,良种应用增产10%-15%。我省也组建浙江省中药材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和省中药材产业协会专家服务团队,为全省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服务。《关于浙江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建成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30个,建立20种珍稀濒危药材保育技术、10个中药资源保护圃,完成200种资源信息数字化。

(二)建立全产业链溯源“浙江模式”。目前,我省已制定了《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中药自动化煎制系统规范》《关于改革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已制定30多个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并持续推进研究制(修)订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建立优质中药材和饮片的评价方法,为道地药材实行优质优价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我省积极扩大应用“浙江省中药材生产基地信息体系”和药品安全智慧监管“黑匣子”应用,提升生产全过程质量追溯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和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另外,积极推进产地趁鲜加工模式,拟出台《浙江省规范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趁鲜加工中药材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的监管方式。我省将加快构建我省中药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和控制标准体系,尤其在中药种植、生产、使用方面。

(三)尽快实施优质优价的“带量采购”。根据现行政策,我省尚未具备中药饮片优质优价“带量采购”的条件。一是国家未将中药饮片纳入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范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 号)明确,中药饮片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确保公开透明,因此,中药饮片没有纳入省药械采购平台集中采购,由医疗机构自主采购。二是中药饮片缺乏国家标准质量体系,难以区分质量层次。目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尚未对中药饮片建立较为完善的质量体系,未建立中药饮片等级质量标准,故实现“优质优价”管理缺乏基础依据。三是中药饮片产量和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较大。中药饮片由中药材经过加工、炮制而成,而中药材属于农产品,其产量和价格受产地、气候、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生产供应不稳定,价格波动频繁,中药材价格历来实行市场调节、随行就市。四是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的差异性大。不同区域、不同医院、不同流派使用情况不一,很难实行集中采购模式,更适合小范围(如县域医共体)为单位开展自主采购。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打响“浙产名药”品牌,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打算如下: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进。一是结合实施《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浙江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年度任务,切实形成合力推进我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制订《关于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年度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加强产业、科技、价格、医保、招标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加大对创新中药、地方特色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的政策支持。三是充分发挥有关学会协会在行业自律、标准制定、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政企合力推动中药产业发展。

(二)一体推进“名品名企名产地名产业”建设。一是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单项冠军培育行动、“雏鹰行动”、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健全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中药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二是遴选一批心脑血管疾病用药、肿瘤用药、妇科用药、清热解毒用药、保健养生等优势领域的中药大品种,大力推广应用中药领域首台(套)产品和“浙江制造精品”,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浙产中药”产业品牌。三是支持杭州、金华、绍兴、台州等地产业平台,加快发展中药制剂、配方颗粒、智能制造装备等产业,力争杭州培育形成百亿级,金华、绍兴形成50亿级的中药产业集群推进建设。推进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四是支持山区26县发展“浙八味”、新“浙八味”等特色中药材种植和中药生产、中药饮片加工。建设一批现代中药物流仓储中心和商业物流交易平台,支持中药产业向保健食品、化妆品(植物原料)、养生养老等领域的跨界延伸,推进“中药+”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特色小镇和特色街区。五是积极推进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等食药物质管理试点,推进食药同源产品开发,开展试点企业申报、生产许可和试点物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三)构筑中药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一是在“尖兵”“领雁”攻关计划中设立中医药专项,每年滚动部署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0项以上。支持中药领域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以及科研院所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二是推进浙江省中医重大疫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加快构建中医领域临床研究协同创新网络。支持中药领域领军型企业在浙江设立研发中心。完善“政企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模式,围绕网上技术市场3.0版建设,加快中药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四)完善价格和医保政策。一是根据中医药服务特点,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完善差异系数、中医药支付政策。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促进“互联网+中医药”发展,积极构建在线中医复诊、在线支付、线下调配煎药、配送的中医服务生态圈。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确定为价格项目,促进中医诊疗创新技术进入临床应用。

(五)完善标准体系和监督机制。一是实施“千方百剂“项目,完善制剂研发、备案(审批)、支付、推广一体化配套政策。二是发挥医疗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作用,开展“浙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加工炮制、标准提高等技术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医疗机构常用中药饮片商品规格等级标准,并在全省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三是推进中药材及饮片加工“共享车间”提质扩面和产地趁鲜加工模式,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的监管方式。四是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监管,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中药饮片采购行为,引导医疗机构在采购中药饮片时要求企业提供中药材溯源信息。

联系人:消费品处  汪婷婷

电  话:0571-87056467,传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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