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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92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2-06-24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黄英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92号提案《关于我省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速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工作的关心,提案深入分析了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省中小企业局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2021年初,省委省政府明确由我厅牵头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待省里统一安排印发。民营企业创造了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的70%,一直是我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工作的重点,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加快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低碳新兴产业,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从严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铸造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大力开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启动了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三年完成整治15000家企业,2021年完成高耗低效企业整治5479家,腾出用能216万吨标煤、用地7.96万亩。

(二)树立一批行业绿色标杆引领。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开展节能工艺技术装备应用、新能源应用、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2021年组织实施省级重点节能降碳技改项目320项,可实现节能130万吨标煤。修订印发绿色低碳工厂建设评价导则,多维推动企业对标国内一流,建设绿色低碳标杆。目前已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21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46家,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全省已初步形成绿色发展的广泛共识。

(三)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健全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出台《浙江银行业保险业支持“6+1”重点领域 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等文件。坚持分类施策,实施差异化绿色信贷政策,积极保障低碳高效产业发展融资需求,支持高碳高效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依托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强化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期金融风险管理,推广环境污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绿色建筑等领域的“保险+服务+监管+信贷”金融模式。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浙江(不含宁波)绿色信贷余额1.50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088亿元,同比增长46.40%。

(四)建设碳排放监测平台。开发建设工业碳效码场景应用,开展工业碳排放动态监测,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碳效评价和碳效分级标识,目前已完成全省近5万家规上工业企业赋码标识;打通银保监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在企业端建立碳金融超市,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建设“减污降碳在线”场景应用,为全省二氧化碳总量控制、形势研判、监测预警、分类监管、金融支持等精准控碳工作夯实数据基础。

(五)积极推进企业碳交易。根据国家部署做好碳市场有关工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去年7月正式启动交易,首批纳入交易的企业为二氧化碳年度排放量超过2.6万吨(综合能耗约1万吨标煤)发电企业,未来其他行业将逐步纳入。我省纳入第一个履约周期的发电企业合计144家,全省第一履约周期总配额有盈余,碳市场运行总体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相关建议,不断推动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速。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快民企自身绿色低碳转型。尽快制定印发《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指南》《浙江省绿色供应链建设评价导则》等文件,组织实施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以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为主要抓手,推动民营企业广泛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在全省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广泛共识。

(二)深化绿色金融助力。用好央行货币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工具。扩大绿色金融特色机构覆盖面,积极保障民营企业低碳高效产业发展融资需求,支持高碳高效产业绿色转型。鼓励银行机构将碳表现纳入授信管理流程,创新基于碳信息的金融产品服务,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森林碳汇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推进“双碳”目标和推动企业绿色产业革命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加快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创新区建设,指导各地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目标;探索CCER项目融资、保险、抵质押等模式,同时积极对接国家生态环境部,按程序备案并对接全国碳市场。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绿色制造与新能源产业处 欧阳昆翔

电  话:0571-87057796,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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