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华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全省推进数字经济深层次发展的建议》(宁7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建议深度分析了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充分吸收借鉴。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社保厅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发展数字经济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新机遇,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着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和数据价值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数字化改革数字经济系统建设成效显著。2021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实现3.57万亿元,占GDP比重48.6%,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突破8000亿元,占GDP比重11.4%,数字经济发展势强行稳,引擎动能显著增强。
(一)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优化建设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将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作为全省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重要抓手。每年度制定全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明确部门分工与职责。强化规划引领,印发实施《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光电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规划文件。出台《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广泛开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实施,为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综合运用数字经济综合评价、专项激励和督查考核等手段,强化部门工作协同和上下联动,形成了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四梁八柱”体系。
(二)强化科技与产业双联动,持续做优做强数字产业。一是建设数字科技创新中心。稳步推进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策源地建设,编制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新型实验室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之江实验室列入国家实验室体系,2021年数字经济领域新增省重点实验室13家、新型研发机构12家、省技术创新中心4家。建立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倒逼、引领、替代、转化”四张清单机制,实施数字技术重大科技攻关项目215项,已形成51项进口替代成果。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新认定数字经济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4961家、高新技术企业1788家。二是做优做强数字产业。推进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智能计算等产业链和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已拥有6个超千亿级产业集群,杭州数字安防产业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决赛名单。加大环杭州湾集成电路生产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2021年集成电路产业营业收入超1400亿元,同比增长40%以上。光伏行业抢抓双碳战略发展机遇,加快技术迭代升级,2021年光伏行业收入达到1679.7亿元,同比增长76.1%。实施重大自主软件应用推广等五大工程,软件业务收入8302.9亿元,同比增长18%,规模位居全国第四,纳入国家税收减免的50家集成电路和重点软件企业累计享受所得税减免约29.8亿元。杭州市获批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规上人工智能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8%。实现云计算及大数据服务收入2774.8亿元,39个项目入选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入选数位居全国前列。三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强化产业基金引导,深化与阿里巴巴、华为、中国电科等战略合作,实施数字经济千亿投资工程,全年完成投资1495.6亿元,完成率达142.1%,2021 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2%,高于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19.4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9.1%,高于全部投资11.1个百分点。
(三)强化改革创新,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全面落实省数字化改革工作部署,加快构建与数字经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推进经济治理领域数字化改革。一是深化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核心数字经济系建设。迭代完善数字经济系统架构,推进产业大脑工业、农业、服务业、信息业分区建设有序推进,加快培育未来工厂、数字工厂、未来农场、未来市场和未来实验室等现代化新型组织。推进一批重大应用建设并实现市县贯通。二是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全力打造“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积极推行“领跑者”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一地创新、全省受益”,政府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强化数字化协同治理。坚持规范与安全发展,深化“互联网+监管”建设,全省掌上执法率达99.85%。在全国率先出台平台经济监管20条,上线“浙江公平在线”“浙江外卖在线”等全国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硬核成果,着力构建良好的平台经济生态圈。
(四)强化数字技术融合应用,赋能产业数字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一是全力构建新智造体系,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415”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组织实施规上工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新增应用工业机器人2.3万台,累计达13.4万台。深化产业集群(区域)新智造试点,累计建成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423家、未来工厂32家,企业生产效率提高47.8%、能源利用率提高16.3%、运营成本降低20.4%。建设“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85个,开发集成工业APP超6万款。推广“上云用数赋智”集成应用,45万家企业深度上云用云。发展“制造+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全国首个服务型制造研究院正式启用,新增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16个、示范城市2个,均居全国第一。二是大力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迭代升级为“浙江乡村大脑”,已归集“三农”数据12.93亿条,集成场景应用53个。全面推行“浙农码”,累计赋码量超250万次,日均用码量10万次。首批认定数字农业工厂210家,示范带动1686个种养基地改造。加快“网上农博”平台建设,2021年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238.9亿元。推进20个“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新增获批12个国家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五)强化基础设施优化,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标杆省。加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组织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北斗产业等“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5G建设和应用,累计建成启用5G基站10.5万个,5G手机用户数2121.48万,实现县城以上区域覆盖、重点乡镇和25%行政村覆盖。深化“5G+工业互联网”“5G+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融合应用,开展5G创新应用项目842个。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推进迅速,累计接入企业81家,舟山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投入正式运行,杭州、宁波获评全国首批千兆城市。制定《数据中心能效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全面推动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提升,积极争取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试点示范。累计建成各类数据中心193个,大型以上数据中心20个。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试点,基本完成全省网络基础设施及536家政府门户网站的IPv6改造,全省IPv6活跃度84.63%。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布局,累计接入企业669家,标识注册量超5亿次,标识解析量超2亿次。扎实推进网络安全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行动,累计排查整改1.3万余个安全隐患。完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安全防护和自主可控能力。
二、关于针对几条建议的下一步工作
(一)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与统筹谋划。持续发挥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落实国家、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立足更大场景打造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制定出台打造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加强政府、企业、高校、研究院所、行业协会等的协同发展,建立发展协商机制,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的标准、规则等的制定,营造高效、公平的发展环境。加强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研判预警,提高平台企业强化合规管理、防范违规风险的能力,着力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二)关于数字经济与实体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大脑+未来工厂”融合发展是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有效路径。要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加快探索产业大脑市场化运营机制,为产业转型提供数据产品和能力服务,打造一批细分行业产业大脑。一是纵深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制造业数字化改造行动,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大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园等数字化改造,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提升“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实现百亿以上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二是推进现代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实施服务业数字赋能工程,支持发展云设计、智慧物流、智慧检测、共享实验室等新模式。深化数字自贸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建设,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国家数字文化创新基地。加快新兴金融中心建设,支持金融科技依法规范发展,深化移动支付之省建设,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广。三是加快推进农业智能化发展。深化“农业产业大脑+未来农场”发展模式,建设数字农业工厂(数字牧场、数字渔场)。深入实施“数商兴农”,鼓励发展农产品直播带货等新模式。建设畜牧业、种植业、渔业等行业产业大脑,丰富农业知识图谱,打造农业全链数字孪生。
(三)关于数字经济人才培育。大力引进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鼓励高校设置数字经济相关学科专业,开展交叉融合学科试点。实施卓越工程师、“数字工匠”“数字新农人”培养行动,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数字化转型人才实训基地等建设。依托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数字化技术作为高技能人才培育的重要内容,探索开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数字化技术知识更新工程,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研究引进国内外优质数字化技术培训项目,将其纳入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实施企业家数字素养提升工程,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开展产业工人、农民、妇女等群体数字素养教育与技能培训。
(四)关于数字企业生态培育。一是打造世界一流数字企业。支持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突破核心技术,优化资本结构,加快并购重组,增强全球资源整合和配置能力,培育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二是培育一批生态主导型数字企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控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建设产业联盟、企业共同体、虚拟平台或集群等,推进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推动金融创新、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构建优势互补、能力适配、互利共赢的产业链协同发展生态。三是支持中小微数字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完善梯次培育机制和精准扶持政策,推动数字经济企业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路径成长,着力壮大掌握核心技术、业态模式特征鲜明、占据独特市场地位、未来成长性强的数字经济企业群。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升级版”计划,加大对数字产业企业股改、上市的扶持力度。
(五)关于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实施数字经济产业平台提升行动,推进全省8个数字经济类“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和30个数字经济类特色小镇建设,加大对产业平台特别是对特色产业的投资力度。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飞地”建设,推动区域产业合作创新。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园和数字楼宇试点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数字经济处 李志伟
电 话:0571-87058234,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