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医卫组:
贵组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号提案《关于以药品生产企业为切口加快推进“未来工厂”建设的建议》收悉。该建议中肯分析了我省药品生产企业数字化的现状,提出了加快推进药品生产企业“未来工厂”建设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我省加快推进“未来工厂”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经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未来工厂建设推进情况
浙江省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率先在全国提出并开展未来工厂建设,制定发布“未来工厂”建设导则,同时迭代升级未来工厂建设“1234体系”,构建五化四型十场景”。省市县按照“数字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的路径,开展未来工厂梯次培育。
截至目前,累计建设省级未来工厂32家、智能工厂195家、数字化车间228家。我省药品生产企业“未来工厂”培育梯队已逐步形成,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遴选进入“未来工厂”试点培育企业,浙江仙居君业药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被评为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32家进入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库,梯队建设初见成效。
二、主要工作举措
近年来,我省在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发展、未来工厂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策引导。出台《关于印发浙江省医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江省生物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生命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划,明确加强生物医药企业培育、推进产业数字化升级。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提出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的产业生态,建成生物医药、中药等产业大脑,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到2024年,全省生物医药领域新增“未来工厂”5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0家,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
(二)建设标准体系。在去年研究制定未来工厂建设导则和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省经信厅结合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发展趋势,紧扣现代化新型组织特征,迭代形成未来工厂“五化四型十场景”的内涵要求和“1234”体系架构(“1”是指企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提升的高质量发展目标;“2”为产业大脑和企业大脑两个方面的能力支撑;“3”为数字化生态组织、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赋能;“4”为“智能工厂+智慧供应链+高端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等四个方面的建设要求)。同时,打造未来工厂四种创新形态,即创新引领型“领航工厂”、协同共生型“链主工厂”、行业示范型“头雁工厂”、服务发展型“平台工厂”。药品生产企业可根据企业发展特色,进行“未来工厂”创建。
(三)推动科技攻关。挂牌建设西湖、良渚、瓯江省实验室,在新药创制领域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1家。布局建设浙江省智能工厂操作系统技术创新中心,为“未来工厂”迭代升级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十三五”以来,聚焦新药研发前沿技术、重大品种创新和新药产业化、绿色智能制造等新药创制重点领域,部署实施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30余项,投入省财政资金4亿元,带动社会投入近17亿元,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一批重大新药品种上市。
(四)加大财政政策支持。2021年—2022年,省财政合计统筹安排15.62亿元,每年重点聚焦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和传统传势产业,支持一批数字化、高端化、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实施,助推打造“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等,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转型。
(五)推动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先后印发《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通过完善平台准入机制、建立产品退出机制、探索公立医疗机构自行采购制度等举措,实现平台内产品动态调整,逐步提升在线交易品种覆盖面,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行业创新健康发展,减轻人民群众负担。符合相关准入条件的所有药品,包括“未来工厂”生产药品,均可进行挂网。
(六)创新药品监管方式。围绕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工作体系,谋划“数字药监”改革谱系,突出数字共享、数字共管和数字共赢。2021年4月14日,上线了药品安全智慧监管“黑匣子”应用,该应用是充分结合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基于药品生产企业的信息化系统,系统开发应用场景,做到关键数据自动收集、数据内容智能校验、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实现药品全覆盖、全天候、全自动的非现场智能化监管。应用上线以来,已接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234家,采集215个品种、26866批药品、6179万余条关键数据。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以药品生产企业为切口,加快推进“未来工厂”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未来工厂建设。落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修改完善《加快未来工厂建设 全面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升级的指导意见》《浙江省贯彻制造强国建设战略 深入推进智能制造行动方案》两个文件,为“未来工厂”建设明晰方向。同时,强调围绕“415”产业集群、十大标志性产业链,遴选细分行业头部企业打造一批未来工厂,解决行业共性问题,形成一批易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赋能行业企业智能化升级。
(二)认定一批未来工厂。组织认定15-20家未来工厂,150-200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对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培育库里条件成熟的药品生产企业,组织专家进行指定和开展评价,择优认定为省级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三)深化药品监管方式。推进与“药监大脑”对接,推动药品监管由“制”向“智”升级,创新非现场智慧监管机制,构建“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无感监测,无事不扰、小事预警、大事严查”的新型监管模式。协同推进“智能制造”与“智慧监管”,构建“安全大脑”+“产业大脑”的“未来工厂”运行体系,倒逼医药企业加快向“未来工厂”“智能车间”升级。
(四)加快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新药创制领域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提质增效,加快汇聚一批顶尖人才,形成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提升源头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快浙江省智能工厂操作系统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支撑智能制造的能力,力争早出快出重大标志性成果,为医药生产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新药创制重点技术领域和“未来工厂”建设需求,迭代升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找准技术风险点,推动新药创制头部企业等技术需求方深度参与项目凝练、设计和研发实施全过程,滚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六)推进未来工厂标准制定。深化与中国信通院合作,鼓励有关社会团体进一步开展相关团体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实施,支持药品生产企业主导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积极开展分行业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标准研制。
最后,再次感谢贵组对我省加快推进“未来工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消费品处 蒋 浩
电 话:0571-87056467,传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14日